投资者保护基金筹集渠道将增加 券商或将成会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08: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一日电(记者魏晞)市场期盼已久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终将进入筹集阶段。记者今天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为规范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中国将筹集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含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据了解,相关部门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该基金的设立工作。 早在二00四年末,即有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准备用六百多亿资金成立“证券投资保护基金”,用于保护投资者资产因证券公司非法动用所遭受的损失。 有消息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集渠道除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外,未来还可能开辟更多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部将印花税中的一部分划入基金;各券商都将成为这个基金的会员,缴纳“会费”;遭到关闭和处置的券商,自身仍拥有一些营业部和客户资源,出售这些资产的收入,纳入基金等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