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鑫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04年的证券市场行情在低迷中开场,在平静中收场。恰在低迷的行情中,有关于证券市场的重大监管事件不断涌现,监管层积极出台了一系列与证券市场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对长期以来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疑难杂症进行清理,其力度之大,创新之举,为近年来少见。现实表明,监管层解决问题的决心,广大的投资者看到了希望
,增强了信心!
一、重要的里程碑——出台国九条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国九条),内容覆盖市场投资理念、多层次市场建设、上市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股权分置等方面,显示出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决心和信心。这是在我国证券资本市场近1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国务院首次就发展资本市场的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对发展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进行整体部署,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由此也可以看出领导层对资本市场的期望。我们认为,国九条的正式公布必将引示我国资本市场将形成长期趋好。
二、证券新板----深市推出中小企业板
2004年6月25日,深市中小企业板块终于亮相,深市在暂停新股发售的4年后重发新股,这也是落实“国九条”中“建立多层次的股票市场体系”的一大行动。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共有38家企业登陆中小企业板,平均市盈率31.33倍,累计股票成交金额822.63亿元,筹资额91.08亿元。
中小企业板块的创立,形成我国证券市场两个市场分工、合作和竞争的格局,并给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打开进入之门。
三、重大改革制度的颁布与实施
1、首发股票试行询价制度
2004年下半年,新股连续出现跌破发行价的现象,表明二级市场的风险进一步向一级市场扩散,在此情形下,证监会暂停了新股首发,并且在2004年8月30日,证监会发布《首发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询价制度要点包括: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采用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全额缴款、同比例配售、申购及配售情况公告、获配股票锁定期等主要措施。规定明确以新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作为计算每股收益和发行市盈率的依据;披露发行市盈率时所使用的每股收益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
响;询价对象目前指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我们注意到,新股询价制度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对资本市场具有重大意义的一项举措,也是“国九条”提出的“完善证券发行上市核准制度”的具体体现。新股询价制度的推出,也给国内众多投资机构带来了新的赢利点。
2、分类表决制度实施
2004年1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发行可转债、重大重组并购、以股抵债等5大重要事项时,都要经流通股股东表决。
同期,与之配套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也提出建立,从而]加强了公众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参与度。
此外,分类表决还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规定,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上市公司,不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或配股。
我们认为,分类表决制度的正式实施,将提高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保护力度,规范上市公司行为,提高投资者信心,激发广大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热情,通过自身的努力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四、拓宽证券市场资金来源渠道
1、直接入市资金来源渠道
2004年10月25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保险公司可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一次双赢举措:保险公司拓宽了资金运用渠道,证券市场增添了长期稳定资金的供给。
2、券商融资渠道
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这项措施对于帮助国内券商走出发展瓶颈,拓宽券商融资渠道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将有助于国内券商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回顾2004年,在证券市场面临严峻考验的紧要时期,我们期盼着在落实“国九条”第二个年头的2005年里,证券市场能在“国九条”的正确指引下,一路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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