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VS股市 力行国九条消除股市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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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14:09 证券时报 | ||||||||
闻岳春 最近几个月,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去年10月,河南大平发生特大矿难事故,死亡147人;11月,包头发生特大空难,死亡54人;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件,死亡166人;几天前,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海州立井又发生“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遇难矿工人数上升到209人。
政府一直在狠抓安全生产,为什么事故还频频出现呢?难道我们没有制度或没有足够的制度可以执行?非也,我国的煤炭开采、航运市场都已经有了诸多的法规、制度。安全事故频发的关键是,在利益的诱导下,各方面抱有侥幸心理,没有严格执行这些法规、制度。 中国的资本市场又何尝不是如此?众所周知,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必须有好的法规和制度的支持。但是,证券市场的实践表明,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投资者为之欢欣鼓舞,沪深两市大盘上涨的趋势一直持续到4月7日,上证综指创出1783点的新高。但是,一年后的2005年2月1日,上证综指创出1187点的新低。证券市场在“国九条”颁布1周年后陷入了从未有过的生存危机,流通市值蒸发了3100多亿元。 是“国九条”本身有问题吗?显然不是。笔者认为,关键是“国九条”没有得到科学、正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国九条”关系资本市场的生存发展,关系到7000多万投资者的信心,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所以,应该科学、正确、全面地落实“国九条”的精神,把落实“国九条”上升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在有“国九条”可依的情况下,做到违背“国九条”必纠,落实“国九条”从快。虽然资本市场的涨跌不可避免,但是,作为一个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党和政府应该尽可能地将各种影响证券市场的因素考虑周全,尽可能地将诱发“股灾”特别是特大“股灾”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天一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