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 550亿保险资金扫清入市障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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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 07:5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英辉)2月15日下午,保监会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会相关人士称,这标志保险资金入市的操作技术问题已获解决,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通知》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独立席位即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专用席位,保险机构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或租用专用席位。出租专
《通知》还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应当遵循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同时,保险机构投资者传统保险产品和分红保险产品的申报金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总资产的10%,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发行股票公司本次股票发售的总量。保险机构投资者的单个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申报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总额,申报的股票数量分别不得超过发行股票公司本次股票发售的总量。 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视同境内保险机构法人管理。该《通知》已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截至去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达到1.1万亿元。根据保监会5%的标准,预计有550亿元左右的保险资金能直接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