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证券遗产非常争夺战 警惕利益集团不当牟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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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 11:49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蓝姝 海口、广州报道 位于海口市商圈金贸区黄金地段的鄂海大厦B座早在1996年就停工了,但是自从有关方面将其作为海南证券的遗留资产之后,四年来,多个利益主体由此展开的争夺战一直没有停止。
有关人士称,这是迄今为止海南证券惟一一笔浮出水面的资产,也是海南证券进入清理阶段以来惟一一笔可执行的财产,围绕着这笔资产处置的种种争夺显得意味深长。而这也将影响海南证券的最终谢幕方式。 四年争夺 围绕着鄂海大厦,海南日报上一周内连续出现了针锋相对的“公告大战”:先是一家名为海南佳鸿公司发布已经将鄂海大厦“合法竞买的严正声明”;第二天海南银达拍卖公司发布接受陕西高院委托重新拍卖鄂海大厦的公告;第三天,主持拍卖的海南启铭拍卖公司发布“合法拍卖成交的严正声明”;第四天,海口市国土海洋资源局代为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处置中心”)发布“处置情况”公告,称鄂海大厦已经处置完毕,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第七天,陕西高院发布公告称,因为处置中心的代为处置在程序和结果上均严重违法,因此否定其前次代为处置行为,收回鄂海大厦处置权,同时要依法对前次恶意拍卖鄂海大厦,侵害国家利益及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一天,自称为鄂海实业的授权律师李永涛发布了一则《关于鄂海大厦有关问题的严正声明》,称因为海南证券尚有4000万未支付,鄂海大厦产权并非为海南证券所有,并已向海南高院提起诉讼。 鄂海大厦B座由湖北省政府在海口的窗口公司鄂海实业投资所建,1993年海南证券以1.6亿元买下,准备当成办公楼,签定购房协议后,海南证券支付了1.2亿元给鄂海实业,余下4000万约定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再行支付。据知情人士称,鄂海大厦1995年主体封顶、外装修完毕后,鄂海实业已将2层以上交付海南证券。不料随后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鄂海大厦因后续资金缺乏而停工,海南证券本身也无力支付剩余的4000万元。之后鄂海实业与海南证券相继人去楼空。 2000年6月份,海口市房管局在海南日报上发布一则确权公告,认定鄂海大厦为海南证券的资产,要求海南证券在见到公告后60天内备齐相关手续前来办理确权手续。因为海南证券“已经没有可执行的资产”而要钱无门的债权人展开了行动:7月,恒大地产(资讯 行情 论坛)向海南省高院递交执行申请,鄂海大厦贴上了海南高院的查封封条;8月底,陕西高院应陕国投(资讯 行情 论坛)的申请也来查封鄂海大厦。陕西高院还称,在向海口国土资源局送达文件备案时得知,1995年3月30日武汉市中院在执行原告中国银行湖北分行洪山支行申请执行被告鄂海实业借款案时曾查封鄂海大厦的土地使用权。 而曾与海南证券渊源深厚的恒大地产为确保债权(保证金本息5722万元)最大限度回收,更是另有特别动作:将对于海南证券的债权与解决历史欠税2283.48万元联系在一起,在海南省政府斡旋下,2000年12月海口税务部门、海南省高院、海南证券三方达成一致,恒大地产与海南证券签订《债务转让协议书》,约定用海南高院查封的鄂海大厦做担保,由海南证券代恒大地产分期缴纳所欠税款,后来又约定将拍卖鄂海大厦所得款用于缴纳所欠税款。 折价拍卖 为了加快海南积压房地产、加快停缓建工程处置,2001年海口市成立了专门的处置中心。鄂海大厦一度亦被列入停缓建工程的处置范围,但因为有三家法院的司法查封,而且三家法院互不相让,鄂海大厦的处置工作一直到2003年才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当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处置协调会议,当时议定的方案为三家法院共同处置鄂海大厦,具体处置程序由陕西高院主持,海南高院提供协助。随后,处置中心主动向陕西高院发函要求自己代为处置鄂海大厦,“考虑到成本和方便的原因,我们提出在请示最高院后,委托处置中心代为处置。”陕西高院主办此案的姜国平法官对记者称,“但我们同时向处置中心提出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司法处置等要求。” 恒大地产最为关心处置的进展,三家法院达成协议,鄂海大厦的拍卖款在扣除武汉中院与陕西高院分别所代表的债权人268万元和500万元后,其余归恒大地产。恒大地产称自己在得知陕西高院委托给处置中心后,要求了解评估和拍卖情况进展,但处置中心“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搪塞”。主持拍卖的启铭拍卖有限公司均不在当地司法系统和处置中心选定的拍卖公司之列,而具体的拍卖时间也没有按照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披露。直到拍卖前三天,启铭拍卖才给陕西高院发函,而陕西高院收到函件的时间是拍卖前一天的下午6点钟,此时主办法官姜国平出差在外。他称自己正式看到该函已经是拍卖之后两天了,但在当晚10点多钟,他接到海南一家地产企业负责人的电话,电话中称他们想参加第二天的竞拍,但主持的拍卖公司不接受竞买保证金,要求陕西高院出面做主等,姜国清随即紧急致电处置中心项目负责人何坚,要求暂停拍卖,但何坚以种种理由推诿,直至拍卖举行前何坚都没有给姜回复电话。 2003年12月26日上午,在只有一个竞买人到场参加的情况下,鄂海大厦仅以1256万元、每平方米606元的价格卖出。成交价仅比处置中心对鄂海大厦的评估价1255.6万元高出4000元,而2000年7月份海南高院查封时对鄂海大厦的司法评估价为4409万元。据当地地产商称,近年来海口地产已经逐渐走出阴影,房价从2000年开始已经处于回升通道,而海口中心区的房价在每平方米1600元以上。恒大地产则认为这个价格“不足同时间、同地段、同类房产价格的四分之一,成交价格严重背离了其真实价值。” 恒大地产提出拍卖消息被封锁、拍卖方与竞买人存在关联关系、拍卖价格过低严重背离市场价值、黑箱操作、拍卖程序不合法等八点异议,向陕西高院、海南高院方面申诉,陕西高院称,在经过审查后认为恒大地产异议理由成立,拍卖违反公平公开公正的司法处置原则,并有暗箱操作嫌疑,于是立即函告处置中心“该拍卖程序严重违法、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收回鄂海大厦处置权”。 陕西高院方面于是重新组织评估与拍卖,2004年12月18日,由海南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鄂海大厦再次进行评估后的评估值为2271万元。 行政处置? 原本定于2004年12月30日的拍卖被突然取消了。主持方银达国际拍卖公司介绍说,这一次拍卖受到广泛关注,共有30多家问询企业,最后共有4家企业支付了800万元保证金,进场参与竞买。至于拍卖价格,姜国平认为保守估计将在2500万以上,而海口地产界有关人士则称成交价可望超过3000万元。 陕西高院通知银达拍卖公司暂停拍卖,做好买受人工作。姜国平解释称,暂停拍卖主要原因是要等待海南高院关于鄂海大厦的产权归属审理结果。2003年9月,海口当地一名叫做李永涛的律师以鄂海实业授权代理人的身份向海南高院提起诉讼,称海南证券虽已与鄂海签定买卖协议,但因为尚有4000万元未支付完毕,将鄂海大厦认定为海南证券的资产是错误的。鄂海实业的突然出现让陕西高院和恒大地产都感到意外,“这家公司虽然工商登记没有注销,但已经消声匿迹多年,李永涛同时又是启铭拍卖公司的授权代理律师,我也不知道他究竟要干什么。”姜国平称。 李永涛认为陕西高院程序违法,但没有提及做出同样查封举措的海南高院。 但恒大地产则指出,第二次拍卖暂停与第一次拍卖涉嫌黑箱操作者的能量与背景分不开。 陕西高院的司法调查显示,启铭拍卖与竞买人佳鸿实业的股东单位有一家是相同的,即海南省国际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但海口当地一位媒体记者到该公司注册地点实地调查时则被保安告之“根本没有这个公司”。处置中心发给启铭拍卖的一份委托函里则有以下“特别要求”:“如因司法原因导致无法为买受人办理解封过户手续,所有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应由你单位承担,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海口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也对鄂海大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海口市投资环境监督中心办公室9月26日作了《关于鄂海大厦处置的调查报告》,报告针对性地解释了整个处置行为是在政府主持下进行的,并解释同一股东问题是工作需要;价格由过年行情决定;并指出武汉中院2004年1月13日认可了拍卖结果。这个调查报告成为处置中心副主任何坚经常拿出来的一块挡箭牌。同时12月8日海口市法制局也做出了一份《关于鄂海大厦处置有关问题的审核意见》,该意见也认为鄂海大厦处置程序基本符合规定,并建议处置办责成中心依法妥善处理处置的遗留问题。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最近出示的《检察建议书》也指称“陕西高院在对‘鄂海大厦’执行一案中有多项违法之处”,称其查封鄂海大厦是“属于违法的重复查封”,陕西高院“认定鄂海大厦属于海南证券所有更属错误”,海南证券支付的部分房款为债权;这份建议最后称“陕西省高院应当严格依法执行,其现行的违法执行,已经造成不同执行法院不同当事人的新的更加激化的矛盾……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应当立即停止由陕西省高院委托的第二次拍卖”。上述几家政府部门口径一致地将鄂海大厦问题称为“处理处置的遗留问题”。 而海口当地的某媒体在有关报道中则直接断言称:“司法单位存在滥用职权、混淆司法处置与行政处置、企图用司法处置凌驾、干预替代行政处置的问题”,“陕西高院执法违法”、“屡禁不止的原因是法官的违法成本太低,风险太小”。姜国平称,海口当地多家政府部门的报告意见都倾向于一点,维护第一次的拍卖结果,都回避了最核心的问题:第一次拍卖的结果严重背离了市场实际价值,而这幕后有着损失债权人巨大利益的利益集团在四处活动。他同时解释称,关于重复查封的问题后来最高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实际上三家法院也达成了协调一致,陕西高院只是担当主持方。“我在凭自己良心做事,问心无愧。实际上,就是按第一次的拍卖结果,按照协议陕国投可以拿到500万,按照一个合理的价格来再次拍卖最大的获益人是恒大地产,是当地政府的企业与税收。” 截止发稿前,记者获悉,恒大地产将一份名为“关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代为处置中心贱卖纳税担保物鄂海大厦,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的紧急情况反映”递交有关部门,情况中特别提到:“在陕西高院确认处置中心的违规拍卖无效之后,处置中心的项目负责人何某与海南佳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某为了谋取私利,将通过暗箱操作、廉价处置鄂海大厦的违法行为做成既定事实,将矛头直指陕西高院。” 海口当地一位地产界资深人士则称,对一些利益集团以行政处置为名打着政府旗号要多留意,以免在海南积压房地产处置中不当的谋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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