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刘畅)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准许异地销售信托产品,这就意味着成都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的范围将不再仅限于“成都造”,而是面向全国59家信托公司。但是业界认为,信托产品异地销售限制条件较为严格,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难以达到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取得一定的资格才可进行产品的异地销售,同时对于投资人也有严格的限制。《通知》规定,接受异地推介的资金信托合同,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机构委托人需同时出具其投资于该集合信托计划的资金不超过其净资产20%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委托人需同时出具个人稳定的年收入不低于十万元的收入证明。
“一些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注册的信托公司,市场容量有限。而《通知》出台后,这些信托公司的产品可以到环境比较好的地区进行销售,市场更大了,这对西部的信托公司来讲是个利好消息。”成都信托业一人士这样认为。另有人士指出,由于有“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的严格限制,定位都是高端用户,可能不会有太多的信托产品到异地销售。况且,成都的投资者对外地信托项目不太了解,动辄上百万元的投资出手肯定相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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