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事件追踪报道:国资委将不直接干预重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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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 09:39 京华时报 | |||||||||
待事件妥善解决后将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本报讯 (记者 史宝华 王雪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杜渊泉昨天表示,目前,淡马锡公司已经表示了将按商业化原则参与中航油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油)重组的意向,为启动债务重组工作提供了良好机遇。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将不直接干预企业决策。
杜渊泉表示,中国航油按照当地法律和商业化规则运作,寻求战略投资者,实施债务重组,是尽可能减少各方损失、解决问题的合适途径和办法。目前,淡马锡公司表示了按商业化原则参与重组的意向。他说,中国航油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债务重组,是企业商业行为。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将督促企业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并按商业化规则运作,但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决策。 国资委正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待事件妥善解决后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国资委同时督促所监管的中央企业认真汲取教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高风险业务的监控,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经营风险防范机制。 据悉,中国航油债务重组方案已于2005年1月24日提交新加坡高等法院。 《京华时报》(2005年1月29日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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