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案揭出银行软肋 监管大棒直指内控痼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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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 09:25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钟恬/文 春雨/摄 受近来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东北高速(资讯 行情 论坛)案影响,中国银行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中国银行总行新闻发言人1月25日证实,有关“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巨额存款去向不明一事,涉嫌金融诈骗,目前有关部门已联手进行调查。
据悉,目前中行清查出的失踪存款多达8亿元:除东北高速(600003)的近3亿存款外,还包括黑龙江辰能公司约3.2亿元存款去向不明;黑龙江社会劳动和保障局在该支行的18张总面值1.8亿元的存单全是伪造;此外当地一家著名药厂也有数千万元资金卷进此事。 “这仅仅是冰山一角,”一位银行业人士预测,“相信随着事态发展,还有很多人会被牵连。”据悉,此事件震动了中行高层,总行亦已派多人进驻黑龙江分行展开调查,河松街支行行长被撤职检查,而黑龙江的银行系统也因此事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整顿。 对于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上市工作的中行来说,此次事件无疑将其置于尴尬的境地。 个别事件?内在顽疾? “8亿元的金额对整个中行来说,还是一个蛮小的数目;但这事件发生在中行完成股改之后,说明其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还存在很多问题,有效的运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就是蛮大的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评论。 此前,有银监会人士曾对媒体称,事件性质是内部员工经济犯罪,与银行的风险管理无关。 但事情似乎并不是这么简单。 目前该案的调查结果显示,相当一部分资金在企业存入银行之初,就被通过“背书转让”形式转到其他账户上了,根本未进入企业最初开立的账户。据称,该案中涉嫌携款潜逃的支行行长高山,早在2000年初便开始对企业存款动了手脚。在交行长春分行和东北高速的诉讼纠纷(2004年9月28日)发生后,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的资金被划走近2亿元。事后看来,可能是高山已意识到快要捂不住了,所以在此后的两个月内,近乎疯狂地向外汇款。 分析人士认为,按照银行内部的规定和高山本人的职务,他是根本没法提走这样大笔的款项的。易宪容分析,“如果不是内部机制有很大问题的话,应该是被及早发现的。” “这样的事多得很。”一位中行人士称。尽管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不断加大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贷款风险管理,但金融案件仍频频发生。 去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串通工行内部人员骗贷74亿元”等金融案,还令社会各界记忆犹新。就在东北高速案被热炒之际,1月25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宣判会,原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九洲支行行长刘光宜因贪污挪用1亿元公款,被判处无期徒刑。案情何其相似! “这些现象不是偶然的,它暴露出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述中行人士称,“内部控制是一个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过程,机构内部每个工作人员都须参与这一过程。目前,商业银行并未从上到下形成真正的内控文化,特别是许多基层机构工作人员根本没有认识到内控和风险管理的内涵。” 海外上市受阻? 去年8月份在股改的前夜,中行曾自爆家丑,披露中银香港前总裁刘金宝等高管涉嫌不法行为的事件,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主动进行了制度检讨,坦言这些问题暴露出“制度漏洞、内控机制不严”。此举在当时曾赢得了一片掌声,香港市场人士认为中行在处理时反应快、处置得当,能着重于股东、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事件“对香港投资者的影响不会太大”。 虽然中行并未向外界公布其最终上市的地点,但业内人士猜测,香港联交所毫无疑问是第一选择。那么,此次东北高速案是否会对中行赴港上市造成影响呢? 东亚银行主席李国宝认为,中行是国内最大的外汇银行,此次东北高速案应不会大幅拖慢内地银行海外上市进度,也不会影响投资者对内地银行的兴趣。 与李国宝的“客气”态度相比,一些香港业内人士责问则更加尖锐,他们指出,尽管银监会一再重申加强对银行的监管,但接二连三的银行事故,暴露了中资银行仍缺乏内部监管;即使四大银行能按内部预定时间表上市,其上市价格也不可避免要受到影响。香港某报的专栏评论员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治是致命伤。他形容国内银行“冗员充斥,人浮于事,权责不明”,掌权者大搞“权力交易”,称“此事件再次暴露内地银行制度的缺陷,显示内地金融体制改革危机重重。”但也有专家认为,该次事件不至于影响中行上市的步伐。 华林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勘认为,“有负面影响是不争的事实,对投资者来说,主要在心理上。” 易宪容虽然表示中行被香港联交所接纳应该“没问题”,但他警告说,如果还在这样的机制下,完全有可能像其他在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一样,被陆续发现问题,处于被动状态。同时,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国有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只是表面上做得多,距离真正的完善还差得很远。” 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近日发表声明称,中行的信贷评级并未因事件受累,但其新采用的内部监管措施,存在不少弱点,是否能起到预期中的效果值得质疑。 有业内人士感叹,从动用外汇储备补充资本金,到强调降低不良资产率、提高资本充足率,国有银行的“硬件”指标是达到了国际标准,但金融改革不仅仅是简单的数字重组,如何根除长久以来形成的金融垄断行业惰性以及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弊端,才是国有银行真正脱胎换骨的关键。 监管风暴再起 年初中国人寿在纽约上市遭遇的集体诉讼事件,给正在加快步伐走上市之路的国有银行敲响了警钟。虽然坊间有消息传,中行建行已量力而行,放弃在纽约上市的最初构想,但就算消息确凿,口口声声称“上市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的国有银行也不应就放松“内修”。 在这场轩然大波中,银监会的态度也颇引人瞩目。 1月25日,银监会发表声明:2004年累计派出检查人员5236人,对四大行总行及其营业部、各省分行和部分二级分行等988个营业性机构进行了“三项业务”后续检查及内部控制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157家违规机构和1841名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 银监会发言人透露,已向四大行通报了现场检查及持续监管情况,并针对部分机构存在的内部控制不严、违规操作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他还表示,今年银监会将密切关注四家银行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盯住主要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加强跟踪监管,对整改不力的机构和人员,加大查处力度,以督促四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但是,四大国有银行如何改、怎样改、从哪里入手?不找到问题之症结所在,改,也只能是停留在表面上了。 显然,银监会的监管大棒当直指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 银监会日前专门召开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会议上指出,银监会积极鼓励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四大行和交行参加了会议,讨论研究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具体应对措施。 唐双宁称,《新资本协议》发布以来受到国际金融界积极响应,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已成定局。“条件成熟时,银监会将按照《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对大型商业银行实行资本监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将于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国际先进商业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内控薄弱是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谈到为什么颁布该办法时,有关人士称,“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案件充分暴露了国内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如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零散、间断,监督检查环节不到位,缺乏对内部控制持续改进的驱动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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