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博股份(600708)今日公告称,近期,某媒体和部分网站出现了“海博股份假资产评估瞒天过海,土地权属藏猫腻”的报道,公司董事会特予以澄清。
报道中就关于公司及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的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与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在1998年联合经营上海东方制药厂时完全是按当时联合经营合同中约定的出资额投入,该等出资已经评估机构评估和验资机构验资,原东方制药厂土地使用权并不包含在内
。
报道中所称的“原本属于上海东方制药厂的8.226亩仓库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在东方制药厂改制进入原东海股份上市时就没有作为资产投入。该土地权属在1999年由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注入上海农工商集团东海总公司。以上事实表明该8.226亩土地使用权权属自始至终与公司及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上海农工商集团东海总公司经批准依合法程序处置该土地使用权,系其自主经营行为。
同时,公司关于对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的投资决策行为均严格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和有关信息披露标准规范执行。对于与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对于有关媒体的不实报道,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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