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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占款罪立法程序尚未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06:12 深圳商报

  一个月前,市场曾传出一条颇具震撼力的消息:中国证监会拟建议全国人大问责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罪。消息曝出波澜四起,分析人士称,监管层直面现实治理证券市场“原罪”的序幕由此拉开。

  然而搅动了一下的“波澜”又复平静。关联交易、大股东占款的信息依如往常在各类报表中透出。

  《财经时报》从中国证监会一位处级官员处了解到,有关增设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罪的提议,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证监会对于该项法律条款的增设只具建议权,最终是否报请人大审议尚存相当变数。

  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仅是增设一条罪名,但按照立法程序,同设立一部新的法律没有区别,而在国务院法制办没有拿出意见并提交全国人大之前,增设罪名的立法程序实际上并未启动。

  有人士表示,14年中国股市,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总融资额也不过万亿元,而近十分之一因大股东占款而“流失”。大股东占款成为上市公司最大的出血口。

  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素有研究的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认为,增设罪名涉及《刑法》修改,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出台最高司法解释,也许是更好的选择。(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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