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事件直击独董制度软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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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01:53 中华工商时报 | |||||||||
李开发/文 一段时期以来,令人失望的中国股市频频暴露黑幕,上市公司的现有监管制度颇遭非议,股市下挫势头不减,多种措施救市未见成效,股民的投资信心一再受到重创。6月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出事,特别引人注目的中国著名企业、食品企业的龙头老大伊利一再出事。
脆弱的股市再次震荡,股民怨恨沸腾,股指再降到1280点以下。作为一个专业研究人员,笔者认为,伊利事件爆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的脆弱与不堪一击。 一段时期以来,令人失望的中国股市频频暴露黑幕,上市公司的现有监管制度颇遭非议,股市下挫势头不减,多种措施救市未见成效,股民的投资信心一再受到重创。去年6月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出事,特别引人注目的中国著名企业、食品企业的龙头老大伊利一再出事。先是独董举报企业违规,然后是企业解聘独董,最近则是检察部门以涉嫌挪用巨额资金问题将具有无数奖牌和无上权威的企业功勋人物、董事长兼CEO加党委书记的郑俊怀及其副董事长等五人一起拿下。脆弱的股市再次震荡,股民怨恨沸腾,股指再降到1280点以下。作为一个专业研究人员,笔者认为,伊利事件爆出了独立董事制度的脆弱与不堪一击。这一问题也不会因中国证监会2004年10月7日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规定》)就会发生重大改变。 独董素质规定依然不够明确 证监会2001年102号文件指出,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若干规定》在这个方面依然停留在2001年文件的水平上,没有“与时俱进”,而实践证明上面的规定远远不够。这几年股市几乎没有让股民过上一天好日子,股市每况愈下,那么多上市公司违规,那么多股市黑幕,有几位独立董事站了出来,以诚信与勤勉负责,维护中小股民的权利?好不容易有个伊利的独董站了出来,但马上就被免职。说轻了,有相当一部分独立董事是失职,说重了,也有独立董事利益面前一同下水,沾小利而犯大错,不知道能不能用“连坐”这个词,反正是股民心里有杆秤。独立董事的素质不解决,不仅“独立”不存在,而且是“监督”也会流于形式。独立董事的素质是监督能力的核心。有能力不等于有品德。再好的能力,如果心中有个贪字,如何能尽责尽职? 我们说素质问题太重要了,因为独董就是有再好的品德,如果不懂经济运行、不懂企业的管理与运作,不作“花瓶董事”又能干什么?众所周知,有经验不等于有能力,有能力也不等于有针对性的监管能力。说实在话,笔者对前几年刘殊威教授独家看破蓝田股份的事有点不以为然。并非是刘教授没能力,而是作假的人还没有完全作假。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人都知道,审计出问题大都是账物不相符,账证不相符,至于账账不符的,能在账上就被人看破的上市公司问题,或者是因为有一个还有良心的财务人员,或者是他利令智昏,狂妄到目中无人的地步。因此,独立董事们若无商海沉浮的经验,相对于长期在市场风云中移花接木、尔虞我诈、老谋深算的企业家们来说,“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也未尝不可。君不见统计数据表明:上半年,1342家上市公司共不当使用资金近820亿元人民币,有近十 分之一的资金因此“流失”。其中,837家沪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余额448.7亿元,505家深市企业期末占用余额368亿元。大股东占款成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大的“漏勺”。截至2004年9月29日,上交所共向上市公司发出131份定期报告审核意见函,36份问讯函,33份监管关注函,给予8家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对3家公司进行了公开谴责。函件内容涉及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大股东占用资金、担保等多个方面。虽然上市公司的问题并不等于是 独立董事的问题,但也可窥见一斑。 独董提名来源与薪酬规定缺少规则 在提名权方面,大股东历来操纵与掌控。老文件已经出了问题,新的《若干规定》也没有作出约束,叫人如何放得了心?独立董事是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是大股东的天下。大股东与执行董事如何回避?即使看上去是回避了,也还有可能是其它大股东的代理人在操作,我们怎么制约? 另外,独立董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大股东是当然提案人,以某种理由抬高薪酬或降低薪酬,找个理由恐怕都不难。现有的薪酬机制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独立董事作为经济行为人,酬劳很低将会使其失去工作的愿望。另一方面,薪酬过高又可能会使独立董事对职位的利益有强烈的依赖,而与公司的执行层高管较劲是失去职务的最主要担心,这时候独立董事有可能作出违心的判断与表述。第三个方面,企业高管为达到控制独立董事的目的,还可采取变相的利益输送,而且十分容易。中国证监会2001年102号文件在关于独董的约束也是轻描淡写,独董“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我们想要知道,约束不是稻田里吓唬鸟儿的“稻草人”,如果有了该怎么处理?如果不是独立董事不尽职守,怎么会在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当中,有约70%大股东存在着违规使用资金或挪用资金的问题? 独董服务于上市公司的精力与时间无法确定 现在的许多独立董事都是学者名人,每日里忙着赶场,从一个会到另一个会,从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有的身兼数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当“花瓶”能当什么?证监会规定最多5家,其实5家也了不得。《若干规定》明确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但独立董事获取信息需要时间,研究信息也需要时间,即使研究出了问题还需要调查、质询,所以没有时间保证只会走过堂。另外,许多独董的年龄偏大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年事已高,理事很少,顶着多家独立董事的头衔,能办多少事?再加上市公司目前的管理透明度低,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发现问题更为困难,独立董事如何对公众负责,如何对中小股民负责?可惜,我们没有看到证监会在《若干规定》中做出什么有意义的表述。 独立董事罢免程序不严谨 如果独董有能力而且很尽责,并且提出了重要问题,但问题还没有调查,还处在一种缺少证据或权威的情况下,有问题的强势的一方已经先下手为强,联合大股东将独董炒了,真相何以大白于天下?伊利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的独董提出了涉嫌挪用巨额资金需要调查,就被董事会和股东会罢免了,再也无法进行下去。那么,问题在于:什么样的程序可以罢免独董?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罢免独董?伊利股份的问题是因为特别严重,而且证据确凿,所以受到广泛重视;倘若伊利的事情比较轻微,或者似是而非,证据也不怎么能说明问题,可以想像郑俊怀之流应该可以顺利闯关,独董也就含冤告退了?在独董提出问题的情况下,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才可以罢免独董?比如可不可以有证监会听证或调查?大股东操纵董事会由来已久,《若干规定》却在细节上缺少操作内容,因此需要补充与完善。 中国正在全面步入市场经济社会,中国的股市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若干规定》的出台目的在于重塑健康规范股市,落实“国九条”,但令人担忧的是,独董制度的规定与操作依然存在明显缺陷,“伊利事件”再一次给了我们充分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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