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第一股现身缺条件 合格询价对象认定需时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合格询价对象名单未公布 华电国际、包头铝业、南京港……市场对询价制下第一家IPO花落谁家猜测颇多,而具体发行时间也是版本众多。但一些投行人士明确表示,目前合格询价对象名单尚未公布,而询价制须名单公布后方可具体实施。
证监会日前颁布的《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对新股询价制度中询价对象范围、条件和行为作出了明确要求,该文件还规定,询价对象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接受协会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通过其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名单。尽管询价对象申请文件报送截止日期为2004年12月24日,但证券业协会至今尚未公布询价对象名单。因此,虽然理论上询价制从1月1日起实施,但询价第一股现身目前还缺少一个前提条件。 广发证券一位投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询价对象名单未公布,很可能与合格询价对象资质认定有关。按照相关要求,询价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六类机构投资者。而这六类机构投资者中,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保险机构投资者还需要相关监管机构认可,因此,合格询价对象的认定需要一定时间。 一家券商的投行总监还对有关部门将出台询价细则的传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此前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已经相当详尽。 上海证券报 记者 袁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