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绕不开基础制度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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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09:50 东方早报 | ||||||||
全国证券期货监督年度工作会议1月67日在北京召开。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议上指出,目前中国资本市场正面临十分重要的发展机遇,要以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为主线,围绕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扩大对外开放和强化自身建设等工作为重点,逐步解决市场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 强调以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为主线,预示着2005年中国资本市场改革思路将发生
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近几年来国内金融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国内的金融改革越是深化,资本市场所暴露出来的困难与问题就越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握到国内资本市场的问题所在,没有从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入手。具体而言,现有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存在以下缺陷 首先,国内资本市场最深层次的问题就在于计划性与垄断性。资本市场的计划性不仅表现在其制度安排上,比如本来国内证券市场应是最为市场化的地方,但是由于制度的安排与设计者们观念上的计划性,使得国内证券市场成为高度计划性的市场(从公司的上市、市场的规模、市场的准入、机构设置等哪一方面不是计划性安排),而且表现在国家对资本市场价格的控制机制上。 资本市场的计划性必然会导致对市场资源的垄断性,而垄断性不仅会弱化市场的运作机制,也会使得投资者财富随时可能被他人掠夺。这些矛盾不化解,肯定会成为国内资本市场发展最大的障碍。 其次,资本市场初始权利的界定存在不公平。这种初始权利的不公平,使得证券市场产生了宠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不仅可以把证券市场当作他们谋取暴利、保护他们利益的工具,而且也会以掠夺来的资源,进一步加剧权利界定的不平等。 第三,国内资本改革的法源依据不明确。近些年,出台的国内金融法律法规数量并不少,但有些法律在法源与形成程序上存在漏洞,不是偏向某一部门,就是偏向某一既得利益集团,有些法律法规则甚至只是为某些少数利益而设。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金融法规不仅漏洞百出,而且执行起来十分困难,更谈不上公平与公正。 厘清思路,2005年资本市场改革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要对现行有关证券法律进行全面清理与修订,重新界定初始权利,让所有市场主体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公正地竞争,并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他人掠夺为核心。 第二,应该围绕着上市公司的定价机制入手,基本放开政府对公司上市的种种严格管制,而代之以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通过改变公司上市的制度性稀缺,让大量的优质公司以合理价格上市,那么就能够逐渐改变目前劣质产品卖高价的局面。同时,要建立起有效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使劣质公司逐渐退出市场。 第三,建立证券监管部门的问责制。用规章制度严格规限证券监管者职责,一方面要求证券监管者努力作为,对市场的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查处与处罚,另一方面还得要求相关部门承担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身上。 第四,妥善处理好历史问题,例如股权分置问题、券商等问题。这些问题尽管处理起来十分复杂与困难。但也并非没有可走之路。比如股权分置问题,如果能够以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基准,政府尽量让利,其问题或可迎刃而解。对于券商问题,一方面,政府应承担起相应责任,对其要严厉整顿,另一方面,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证券公司及人员,一定要严厉处罚,决不手软,否则,令之不行,犯事不断。 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必然会触及资本市场最深层次的弊病,然而,这也是资本市场改革所不可回避的阵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