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董事长一封公开信:铜城集团如何自圆其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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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 10:40 《财经时报》 | |||||||||
【致董事长一封公开信】 李再生董事长: 近日铜城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因涉嫌违规,被证监会再次立案调查。之所以说“再次”是因为2003年就有这么一档子事。当年4月,在证监会稽查小组调查压力下,铜城集团
当时,证监会的稽查官员披露,对铜城集团的调查绝不仅限于此。大量迹象显示,铜城集团以对外投资的名义大肆侵吞上市公司资金,有操纵股价之嫌。 董事长先生,铜城集团现任大股东北京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7.8亿元,实力相当雄厚,而且早在1999年就已是第一大股东。但您的同事海淀国资副总经理李舒山反复强调,那只是表象,东欧才是实际第一大股东。当时铜城集团之所以违法违规,是因为“东欧实际上控制着铜城集团”。 所以,对铜城集团去年被证监会稽查,当时您曾表示不感到意外,说“以前是东欧控制,难以插手。我们接手后发现公司问题很多,有些非常严重”。 但让人不解的是,东欧在铜城集团内的持股比例也早已一减再减,从原先的实际控股地位降至第三位,持股比例仅3%,远远低于海淀国资的25%。为什么直到2001年11月,铜城集团董事长一直由东欧的敬伟担任?而且,这年11月,铜城集团董事长换马,由敬伟变更为胡智勇,但胡仍然是东欧的人。 难怪外界议论纷纷,说海淀国资“作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的第一大股东却长时间管理缺位,这在常理上难以自圆其说,要么双方存有某种默契以期在二级市场上分享利益,要么就是投资之后放手不管,这至少也是一种严重失误”。 而对去年的调查,证监会似乎已经有了结论,2004年9月18日,贵公司公告,因2000年和2001年虚增利润803.01万元,未按法律规定披露重大信息,证监会对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并对公司有关人员处以警告和罚款。 现在,铜城集团又面临证监会新的立案调查,公司还有理由推说是东欧的原因吗?如何给出一个能自圆其说的解释? 刘克汉 2004-12-28 电话:(010) 8565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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