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通股转让要尊重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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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16:44 新民晚报 | |||||||||
日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相关规定全部出台,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转让已在1月4日起正式通过沪深交易所实施。那么,投资者该如何看待这一新规呢? 新规则对上市公司包括法人股、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股协议转让程序及规则作出了相应规定,强调严禁场外非法股票交易。这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首次对非流通股转让作出规范。
但新规则还是在市场上引发了不同的看法,认为非流通股协议转让实施细则出台,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非流通股的流动性,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随着非流通股转让规则的出台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对非流通股转让新规,有分歧是在所难免的,这就需要作客观的分析。其实“国九条”明确指出,“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非流通股转让规则只是将现有的非流通股转让进行规范。因此非流通股转让新规与股权分置以及补偿问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非流通股的流动性得以增强之后,近期非流通股的转让价格看涨,而且因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股价差别大,吸引了一批机构投资者。而对散户投资者来说,由于在数量上的限制,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基本都会在百万元以上,而且再次转让也受时间限制,同时目前市场上认为非流通股转让实施以后,可能存在政策风险,个人投资者还需慎重行事。世基投资仇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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