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保荐代表人争夺战大幕落下 八家欢喜四家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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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03:04 第一财经日报 | |||||||||
上市“通道制”被“保荐制”正式取代 证监会更新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名单 本报记者 蔡钰 发自北京
昨日(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更新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名单,除了广发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与华夏证券等原来67家券商与金融公司,8家新公司首次上榜。 此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出通知,决定2005年1月1日起废止2001年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推荐发行申请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实行近三年之久的“通道制”被正式废止,从去年2月1日起就开始“热身”的上市保荐人制度正式取而代之。 根据2004年2月起施行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保荐代表人数量少于两名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注册为保荐机构。在合格保荐人数量相对稳定、第二批保荐人名单又尚未公布的情况下,为获取保荐机构资格,证券公司在同业间展开了激烈的资源竞争。最新数字显示,原来拥有15名保荐代表人的天同证券目前只剩下8名。 和去年5月公布的首批保荐机构相比,合格保荐机构从67家增加到75家,新增的8家公司为华西证券、国盛证券、中原证券、航空证券、世纪证券、民生证券、昆仑证券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其中,到去年5月还没有保荐代表人的华西证券因新增9名保荐代表人而获得保荐机构资格,其9名保荐代表人均来自国信证券、万联证券等其他证券公司;世纪证券的三名保荐人全部来自天同证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来仅有的一名保荐人已经转到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其他新上榜的保荐机构所新增的保荐代表人也均来自其他证券公司。 仍有7家只拥有一名保荐代表人的证券公司无法注册成为保荐机构。和去年5月的首份保荐人名单相比,万联证券、太平洋证券、德恒证券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4家公司由于原有的唯一一名保荐人“跳槽”到其他证券公司而从持有保荐代表人的机构名单中退出。 证监会5日还发布通知,进一步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将证监会对个人申请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要求修改为“具备三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历,且最近一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已完成证券发行项目的项目主办人”。原有的保荐人应为“在两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境内外已完成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的规定相应废止。 第二批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已经在去年11月28日举行。考试成绩显示,参加考试的2230人中,有483人成绩合格,合格率为21.7%。这批成绩合格人员还需经过申请、登记、注册的相关程序才能正式成为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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