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九条”颁布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简称“国九条”),行文5000字,这是自1992年12月17日国务院68号文件下发以来,作为中国最高行政机构的国务院首次就发展资本市场的作用、指导思想和任务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
2.中小企业板开锣
2004年5月27日,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正式开锣,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开始。
3.德隆危机全面爆发
德隆集团旗下“三驾马车”(新疆屯河、湘火炬、合金投资)从4月14日起正式拉开集体上演高台跳水,短短时间市值缩水近百亿元。德隆的倒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宣告了庄股时代的终结。
4.新股屡屡“破发”,证监会决定暂停新股发行
在2004年6月29日济南钢铁上市首日盘中跌破发行价之后,新股首发跌破发行价的现象屡屡再现。2004年8月底,证监会表示,除上市公司再融资外,暂不安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新股询价制出台
2004年12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标志着新股IPO询价制正式出台。
6.王小石事件
2004年11月4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批捕。王小石案之所以引起强烈关注,其主要原因在于它引发投资者对监管体制公信力的虚无感。
7.史美伦离职
新华社2004年9月13日消息,国务院免去史美伦的证监会副主席职务。史美伦走了,功过留待后人评说。
8.券商频遭托管
2004年1月初,南方证券因违规经营,成为2004年首个被接管的券商。截至2004年10月底,共有7家问题券商被托管,其余6家为德恒、恒信、中富、汉唐、闽发、辽宁证券。
9.分类表决制浮出水面
2004年12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并于同日开始实施。《规定》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以股抵债等对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五大事项,必须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这一文件的出台,表明社会公众股股东从此有了更大话语权。
10.“以股抵债”破题
2004年7月27日,证监会、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用“以股抵债”方式解决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方案。(晓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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