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再曝法人股拍卖内幕 价格全由市场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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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 06:18 每日经济新闻 | |||||||||
昨天,业内资深人士,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房产专业部、房产部经理冯明强向记者讲述了他所经历的法人股拍卖几年来走过的风风雨雨。 1999年10月,有关部门恢复了法人股的转让,由于对全流通后法人股大幅增值的预期,一时间,兴起了上海、深圳、成都等几个著名的法人股转让市场。在上海,当时共有60多家拍卖行,参与法人股拍卖的就达36家。2000年到2001年,上海拍卖市场的成交额高达20多
2001年10月前,法人股曾被卖到很高价位,比如东方明珠(资讯 行情 论坛)曾拍到12元/股。冯明强说,当时的定价完全由市场决定,主要考虑四个因素: 首先,看是老股还是新股,新股新办法,老股老办法。因为老股全流通的可能性更大,更值得看好,而不少新股的流通股股价甚至已跌破净资产,其法人股必然拍不出好价钱;其次,遵循一定的倍率,一般而言,流通股的价格是被拍卖的法人股的4到5倍;再次,看行业背景,像申能、原水这样的股票,拍卖的价格就会较高。最后,看是否有分红派息。如果有的话,投资价值会大大增加,拍卖价也会相应提高。 那时,随着交易量的不断增大,有些大的拍卖行甚至开发了网站竞拍程序,打算连续竞价,在业务能力上已经开始接近证券交易所。 同时,拍卖行中也是鱼龙混杂。一片繁荣时,有些不守规矩的拍卖行搅坏了法人股拍卖这锅汤。冯明强说:“这些拍卖行的做法有两种:一是在登记结算公司过户时把实际的成交价报得很低,以少交印花税和过户费;二是在拍卖公告上虚构一个很高的价格,比如每股5元,使得实际只值1元的股票在2元的价位上拍卖成交。” 这些做法,最终使证监会痛下决心,在2001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司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的通知》,叫停对法人股的拍卖。 冯明强说:“法人股拍卖被喊停,但是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通过转让法人股进行融资的需求不断,于是一些没有法律纠纷却制造纠纷的司法拍卖被制造出来。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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