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通股交易新规两大看点 公平秩序与国资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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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08:58 中国经济时报 | ||||||||
叶檀 一夜之间,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万众瞩目的原因缘于12月15日首部《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转让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出台。
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作为中国股票市场的老大难问题,联系着市场与社会、国企与二级市场普通股民两头,能否兼顾效率与公平,考验着政府相关部门、证券市场、交易双方的智慧与公德心。 该规则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共同颁布,但考虑到关系之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该规则反映了主管国有股转让审批的国资委甚至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的共同意见。该规则与此前市场预期相差甚远,对上市公司包括法人股、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程序及规则作出相应规定,强调严禁场外非法股票交易。规则着重于建立非流通股份交易的合乎公正原则的市场秩序,反映了公正的市场秩序始于透明的交易过程的原始出发点。 虽然对规则的具体细则各报均语焉不详,规则对于二级市场所起的利益调配格局也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但规则颁布第二天市场反应积极,说明广大股民关心的落脚点并非非流通股是否有必要流通,而是如何在规则指导下有秩序地、公平地流通,普通股民相信该规则使非流通股交易踏上了公平、公正的第一步,因此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制订规则时,继续本着有利于市场公平的原则行事,这是对股市最有力的利好举措。股票市场公平秩序的建立应为该规则的第一看点。 第二看点则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往的非流通股股份转让除了不公正的顽疾之外,还存在着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情况。海外某些财经媒体曾撰文指出,根据保守估算,流通股在中国股市上的价格往往被抬高,而非流通股的价格由每股资产净值决定,相对较低。自2002年11月以来,国有企业一直在向私人投资者出售部分非流通股,价格较其流通股的市价平均低25%。非流通股低价转让目的何在?为了重组。上市公司重组为了什么?说到底是为了圈钱。从国内证券市场停止减持国有股以来,过去暂停的国有股协议转让方式得到恢复,并且温度越升越高,其结果是交易者获利,国家与普通股民一起被摒弃在交易圈外受损。 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改善经营状况使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一直是政府有管部门极为关注、倾尽心力欲解决的难题。国资委主要领导李荣融、李毅中曾多次发表意见强调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紧迫性,关键时刻甚至重拳出击,如近日国资委主任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强调,明年对国企产权改革仍要规范进行,会议明确大型企业不搞MBO。中小企业的MBO在探索中要区别情况,要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要建立国资委明确出资人,一个是要明确产权和负责机构,符合这两个条件之后规范地进行。MBO最为人诟病的一是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对社会普通大众不公,紧急“叫停”大型企业MBO反映了政府部门重建公正市场规则的决心。而此次制订规则使非流通股进场按章交易,非流通股由此进入政府可操控的范围之内,国有资产又上了一道“保险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