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证监会下发了《关于首次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询价的方式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有分析师认为,实行新股询价制度,使发行方与投资者的互动性增强了,新股发行市盈率会明显拉开差距,好公司的市盈率可能会是差公司的几倍,新股发行平均价很可能会下降。
武汉新兰德分析师朱汉东表示,在以前的发行中,是先确定一个发行市盈率,再根据这个市盈率来确定发行价。由于发行量是固定了的,部分拟发行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融资额便虚增利润,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现在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机构投资者讨论得出,确定发行价时最主要考虑的是该股的盈利能力和它在行业内的地位。
“因为只有给好公司好价钱,这样才能买到好的股票;而给业绩不理想的公司较低的价钱,也是规避风险所必需的———发行失败后保荐和承销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朱汉东说。
浙江利捷首席分析师余凯认为,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是成熟市场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普遍方式,但目前并不可能解决过去的很多问题,其意义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让新股发行透明度提高,并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来计算发行市盈率,以此挤掉过去新股定价中的一些“泡沫”。
“但是没有泡沫的优质公司并不是那么多,众多机构投资者将会在询价之初就开始争抢少数这样的公司。”余凯表示,这样一来拟上市公司的发行价将因为质地的不同差异巨大。 早报记者施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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