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询价制引发下跌 证监会称将不排除窗口指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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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06:4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沪深两市近日出现普跌。上证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盘中再度跌破1300点,最低下探至1293位置,多数分析师将大盘下跌的原因归于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的新股首发询价制度。
中国证监会网站周一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一些证券类报纸在上周六发布了以上消息,而市场的急跌却从上周五开始。 《通知》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启动。此前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发行价格均需要经过证监会的核准,市盈率保持比较固定的水平。市场担心如果询价制度实施后,新的股票发行价格以及市盈率相比市场同类股票有大幅降低,因此会带动大盘重心向下。另有一些人士认为,对于小盘股的市场询价,也有可能存在发行股票的公司联手机构抬高股价的情况。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则对此表示,询价制是标志着监管部门从单纯核准发行价格过渡到对发行定价过程和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的监管。当询价过程中出现股票发行价格严重背离投资价值的情况时,监管部门将遵循审慎监管原则,进行适当的“窗口指导”;同时,还将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掌握新股发行节奏。 新股询价制度将使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仅仅享有新股的定价权,而且还将获得配售权。但对于《通知》关于询价对象应承诺将累计投标询价获配的股票锁定3个月以上的规定,一些机构感到不安,因为三个月的时间或许股票会出现太多的意外。 另外,同时发布的《备忘录》详细规定了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并公布了对违反规定、未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以及询价对象进行处罚的规定。 据悉,询价对象不实行终身制,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近期公布询价对象名单,并将对询价人员进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