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市场对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 09:16 证券日报 | ||||||||
上周对市场影响最大的新闻当属中国证监会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这个政策的实质利好在于该政策与市场的对接。《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以下五类重大事项分别是:——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这个《规定》能有效防止大股东恶意圈钱,对中小投资者将是长期利好”。根据《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这一规定,有利于投资者能更多地分享上市公司利润增长的成果。很明显在新《若干规定》出台后,类似于山鹰纸业三年三次融资的纪录难以出现。 上周还有一条与市场对接的政策值得关注,基金交易异常将被临时停牌。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从6日起开始实施。新规则还规定了交易所对基金交易实施临时停牌及复牌的情况:任何公共媒体出现或者在市场上流传可能对基金交易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消息;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在交易期间因出现异常情况或停市而暂停接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申购、赎回申报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交易同时停牌等。在机构投资者逐步变成市场的主力时,这个规定显然对中小投资者是个保护。 政策与市场对接的一个明显信号是,管理层不仅有坚定维护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还有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