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权:提升投资者地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 08:10 新闻晨报 | ||||||||
德鼎投资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五大事项”试行社会公众股表决制度:1、上市公司再融资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2、重大资产重组;3、大股东以资抵债;4、重要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5、上市公司发展中对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等。“五大事项”的否决权规定,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将发挥什么
首先,否决权规定从制度的高度对社会公众股的权益给予了一定保护。我国证券市场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地位一直处于不平等状态,在重大事件的决策上,大股东往往凭借绝对的持股优势而视公众股东利益于不顾。最典型的就是上市公司不顾公众利益的圈钱行为,以及大股东肆无忌惮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其次,否决权的规定将可以直接将公众股东的话语权提高到与非流通股股东一样的高度,极大地提高投资者的信心。规该定对于计划申报再融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形成直接压力,社会公众股股东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将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中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从而形成有利于公众股的方案。一些准备以股抵债的上市公司在方案上也必须考虑到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如最近华北制药(资讯 行情 论坛)推出的以股抵债方案要想获得通过,必须先过流通股股东这一关。 第三,否决权的规定使机构投资者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基金、保险、企业年金等超大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市场的主力,在不少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中都占有相对多数地位。上市公司在推行新的重要决策时,得到机构投资者的认同,方案通过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在此之前,我们已经看到基金在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发行可转债和宝钢股份增发方案上对大股东的压力。预计今后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的接洽还会更频繁。 第四,促使上市公司将注重改善投资者关系。只有与公众投资者保持良好的关系,塑造良好的公众公司形象,才能有助于公司重大决策的推行。 另外,该规定的实施效果还需理性看待,过多让公众股东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可能会影响到经营效率。比如福田汽车今年制订的增发方案,原计划增发20000万股,但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来只好在两个月后改成增发11000万股,迫使公司改变经营计划,陷于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