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百万现金保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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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11:23 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刘燕红 肖伟华)记者从香港廉政公署新闻处获悉,被廉署拘捕的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宏生,昨天上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简达仁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2日再提堂。此外,黄宏生、黄培升分别以100万港元现金保释,但在明年提堂前不准离港。 被指控犯有“串谋偷窃罪”
昨天下午,记者从廉署新闻处获知,这次黄宏生、黄培升兄弟被指控犯有“串谋偷窃罪”,起诉人是廉政公署调查主任丁家伦。两人昨虽提堂,但暂时毋须答辩。 东区法院的审判记录显示,黄宏生和黄培升于2000年11月1日-2003年4月25日期间,在香港与罗玉英(黄的母亲)一起串谋偷窃一项“据法权产”,即汇丰银行欠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一笔4837.8万多港元的钱款,而这笔款项是“创维数码”的财产。 香港廉政公署表示,黄氏兄弟是通过盗窃9张通过“创维数码”银行户口签发的支票实施犯罪行为的。 不排除对两人加诉其他罪名 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嫌疑犯保释外出后,必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准离开香港,也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除了黄氏兄弟外,香港廉政公署在11月30日和12月1日的行动中还拘捕了其他13名有关人士,这13个人均向廉政公署缴纳了保释金而获准离开。 廉政公署的官员表示,有关该案件的调查目前仍在进行之中。他们将根据调查结果采取下一步行动,也不排除今后再以其他罪名起诉黄氏兄弟,或者起诉其他人士的可能性。 廉署表示需要时间来取证 廉政公署新闻处的新闻发言人之一莫岭文女士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裁判官简达仁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2日再提堂时因为这个案子目前还在调查中,仍需要时间来取证。这是法官根据案情来决定的。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控方是香港律政司,控方和疑犯双方都有权要求推迟提堂,最终是由法官来判定是否需要推迟提堂。 莫岭文称,由于有关黄宏生涉嫌盗取公司资金逾4800万元这个案件目前还没有结束,因此,新闻处也不能过多地披露案件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