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持续走强的ST股找到了基本面的理由。新修定的股票上市规则,对成为ST股的条件作了改变。
仅低于面值不再是ST股
深沪证券交易所日前联合发布了《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规则调整后,上市
公司入“ST”门槛有所抬高。新规则适当调整了原实施特别处理的几个条款,如原规则规定,对于应予以退市风险警示的财务状况异常的情形之一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新规则将其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原规则还规定,“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依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的赔偿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需要作出退市风险警示”,而新规则取消了这一规定。
新规则避免ST泛滥成灾
近年来ST族公司扩容非常迅速。截至目前,深沪两市A股的ST族公司在120家左右,几乎占了上市公司总数的1/10。而大量的风险警示却如大量的例行停牌一样,其警示效果也远离政策制定的初衷。规则修订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上市公司泛滥成“ST”。
突出停牌的警示性作用,并适当抬高上市公司的入“ST”门槛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 (江南证券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