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只剩半年 社保基金管家直面大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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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1:53 新京报 | ||||||||
保基金理事会相关人士透露,理事会与6家基金管理公司只签了两年合同。据此计算目前离合同到期不过半年多时间。 若遭淘汰则蒙受“双倍损失”,直接影响资产管理业务及公募基金发行 本报讯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首批6家资产管理人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的两年委
六基金托管社保合同只签两年 2003年6月9日,社保基金理事会授权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6家基金管理公司托管社保基金,首期交付资金140亿元,社保基金由此登陆A股市场。 社保基金理事会相关人士透露,理事会与6家基金管理公司只签了两年合同,一旦基金公司在合同期内无法胜任工作,未达到理事会的各项要求,合同将按期终止,不再续签。 以两年计算,目前离合同到期不过半年多时间,6家基金公司不得不面对期终大考。 一家管理社保基金的基金公司老总表示,不便透露社保基金如何操作,但社保基金理事会有权进行重新选择。 社保基金理事会相关人士证实,社保基金每月、每季都会对资产管理人进行考核,对投资组合中的6个债券组合、9个股票组合分别排名,因为只有两家拥有多个组合,因此基本还是按公司来进行排名的。但排名情况不会对外公开。此外,理事会每年对投资管理人还有绩效考核。 但是,上述基金公司老总对此提出异议,称社保基金各个投资组合的基准不一样,不太好在投资组合间进行排名。 社保基金理事会人士则表示,因为理事会与基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标准化格式,都差不多,目前组合里品种单一,没有衍生产品、对冲工具,各组合间还是可以排名的。但最终是否淘汰,还是要看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在组合排名中,即使排在最后一名,只要能完成合同任务就未必会被淘汰。 未要求最低收益依照法律规定 有市场人士质疑,所谓完成合同任务,是不是社保基金理事会把最低收益保证作为考核投资管理人的标准? 对此,一家社保基金管理人的老总证实,社保基金理事会对他们并没有最低收益保证的要求。如果要保证最低收益,就要考虑组合中国债与股票的分配比例,如果股票投资比例大了,如何去保证最低收益?要保证最低收益,最简单就是存银行。 “在竞选管理人时,各家都有合同,我们只是按合同来做。”该人士说。 据了解,目前约有20个国家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设有不同形式的最低收益保证制度。该项制度是保证社保基金价值稳定增长或避免收益显著偏离行业平均收益率的手段。但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委托投资理财合同确定最低收益保证是非法的。社保基金的委托投资管理,也服从于该项规定。 金字招牌不好扛承受巨大压力 虽然社保基金理事会对管理人并没有保底保本的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投资管理人可以乱来。相反,他们承受的压力相当大。一旦被淘汰,对他们的负面影响相当大。 在社保基金理事会和受托的6家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社保基金理事会是强势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相关人士表示,对做得比较好的投资管理人,理事会并没有什么奖励,管理人业绩做得即使超过平均收益,超过的收益依然在社保。管理人不图奖励那点钱,而更看重名声,看重“社保基金管理人”这块“金字招牌”。在社保这边做得好,对他们拉到企业年金等其他业务及发行基金有利。 如果被社保基金淘汰,基金公司的损失是双倍的,不仅失去了社保基金这个大客户,而且会直接影响其资产管理业务,甚至是公募基金的发行。 该人士指出,目前6家管理人做得都还可以,有些公募做得不好的,做社保基金管理人却做得很好,可能是因为他们重视,派出的基金经理比较好。但也有些基金公司发基金时,打着社保的牌子,自称在社保排名中比较靠前。 对这种行为,社保基金理事会都会对其进行内部通告。 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曾表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是以投资收益来衡量。目前,委托的6家基金公司投资的份额还是平均的,但将来会根据基金管理者的业绩来确定它管理的份额,也就是说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社保基金理财合同将近尾声的背景下,或许可以在项怀诚的话后面再加上一句“无能者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