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新规29日推出 三大看点值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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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8: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沪深证交所昨日发布了新的《股票上市规则》。专业人士指出,新规则详略得当、可操作性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和透明度。从内容上看,新规则有三大看点值得重点关注。 看点之一:突出警示性作用
新规则取消了季度报告和部分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这样就在保证投资者有足够时间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前提下,提高了市场效率。此外,新规则赋予交易所在停牌和复牌问题上更多的自主权,以突出警示性停牌的作用。新规则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或证监会的要求,决定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 看点之二:避免T股随处可见 实行ST处理,原规则规定的情形之一是“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新规则调整为“连续两年亏损”;原规则规定,“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依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的赔偿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需要作出退市风险警示”,而新规则取消了这一规定。很明显,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上市公司泛滥成“T”。 看点之三:强化高管人员责任 新规则进一步明晰和强化了高管人员的责任,如强调对上市公司董(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管理,要求高管人员补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新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履行的诚信勤勉义务包括: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出席。(本报综合) 相关链接 上市公司董秘须持证上岗 本报讯根据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尚未取得证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书》的,应当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书》。否则,证交所将建议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