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叫停三方监管理财 盈利业务缘何走向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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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10:27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 ||||||||
10月6日,北京京西宾馆,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当着全国36位证监局局长宣布,2004年9月30日后停止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业务。 三方监管曾经是券商创造利润业务之一,在庄家纵横捭阖的时代被利用成为融资的重要方式。然而,福过灾生,农凯系倒下了,德隆系倒下了,一个个庄家利用三方监管编织的资金黑洞终有被捅破的一天。一批批券商经不住利益的诱惑,与三方监管共同走上不归路
证监会虽然发文叫停三方监管,但是,其余毒之深非一日可除。据了解,目前还有上百亿元的三方监管委托理财资金活跃在证券市场中。 一项盈利的业务如何一步步走向死亡?券商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监管政令?央行同意券商发行银行间债券,能否给疲弱的券商带来生的希望? 本刊记者 李德林/文 日前,“兰州民百庄家案”,在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这是三方监管委托理财被叫停后,第一桩因为庄家落马,而被法庭公开审理的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大案。 公开消息显示,英豪科教(600672,目前简称ST英教(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长陈忠联早在1999年就开始坐庄兰州民百(600738)。为了控盘兰州民百,从2002开始,陈忠联以英豪学校基金的名义通过光大证券中山二路营业部违规融资2.47亿元,并通过旗下的不同壳公司买入兰州民百,这些壳公司拿着兰州民百到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等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三方监管委托理财融资。最终,庄家资金链断裂,为陈忠联提供融资便利的光大证券尹敏也一次次走上被告席。 业内人士认为,该案件违规手法之胆大妄为,涉及之广泛复杂,均可称作三方监管委托理财的违规典型。目前,该案的宣判结果也将直接影响众多券商的利益和对三方监管委托理财的后续清理。 监管层紧急出手 10月6日,人们还沉浸在7天长假的欢乐之中,北京的京西宾馆有些冷清,但在这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正与全国36位证监局局长、华融、信达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讨论券商规范的问题。 “这是8月券商峰会后,证监会针对券商问题召开级别最高的一次会议。”曾参加会议的人士向《证券市场周刊》透露。但是,与会的并未有证券公司的代表,而会议结果也让券商们大吃一惊。 10月8日,十一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36个地方证监局分别向辖区的券商下发了资产管理自查的通知。通知的第一条就是各证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立即停止未经批准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业务。 “集合理财至今一家都没有批准,根本就不存在停止问题,有人在搞肯定就是违规,而三方监管很多券商都在搞,无疑断了券商的一条财路。”一位券商人士说。他表示,接到证监局的通知,京城的很多券商都很惊讶,因为事前没有任何征兆。 三方监管委托理财简称三方监管,是由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为委托理财合同当事人提供监管服务的业务。三方监管的出现产生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信息不对称,为保护自身利益,委托人往往会要求具备信息优势和技术优势的证券、期货公司为其提供监管服务。“如果不出问题,对于券商来说是很好的一种赚钱业务。”华夏证券东四营业部总经理张德江一直致力于营业部风险研究,张德江认为,如果证券公司不提供什么资金担保,只是在信息方面进行公正的监管,一般不会出事。 但遗憾的是,很多证券公司在参与三方监管的时候并没有真正成为独立的第三方。 “券商从事三方监管是证监会大规模清理透支客户保证金后的一种逃避监管的创新。”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陈建瑜进一步解释了三方监管的历史背景:1997年银行资金不允许进入股市后,营业部对客户透支行为越来越谨慎也越来越隐蔽,以三方监管方式进行的融资开始出现。而管理层对此的态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于对于三方监管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由此给不少券商带来巨额损失,其中诸如德隆系的高危券商影响最甚。 “三方监管最开始的时候规模小,后来随着私募资金的活跃,庄家的盛行,三方监管成为庄家操纵股市的融资通道,尤其是大量券商深陷三方监管资金黑洞,使监管层意识到了三方监管的危害性。”陈建瑜认为,三方监管的泛滥,必然会扭曲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影响国家整体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良性循环,甚至会冲击金融政策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如果不控制总量控制,一旦这样的“虚火”越烧越旺,必将给股市埋下极大的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在10月6日证监会召开的“京西会议”前,证监会就小范围地进行过调研,并听取过部分券商的意见,尤其是听取了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参与问题券商托管的负责人的意见,对恒信证券等德隆系券商、汉唐证券等新生代问题券商最终发展到被托管地步的缘由进行了深入了解。充分意识到违规的三方监管已经成为某些庄家金融犯罪的工具,证监会原本有意通过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券商,但是德隆系券商陷入触目惊心的三方监管陷阱,使得证监会决定将证券公司这一所谓“盈利项目”全盘叫停。 “德隆式”三方监管 三方监管之死,德隆系的全军覆没无疑是导火索,尤其是德隆系金融公司采取的连环式三方监管,为投资者编制了一张张利益的诱捕之网,引得无数机构和个人像飞蛾般落入其中。面对德隆的上百亿元的资金黑洞,证监会不得不痛下决心,彻底将三方监管业务叫停。《证券市场周刊》调查了解到,德隆系的金融公司相互监管,为德隆系大量输送资金,成为葬送德隆的最大陷阱。 在4月初,德隆系股票崩盘期间,亚星客车(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董事长李学勤京城绝食讨债,要德隆系成员金新信托归还7000万元的委托购买国债资金。 “我不知道金新信托、德恒、南京国投是一家的。”李学勤当时号啕大哭,怨愤交加。《证券市场周刊》得到一份亚星客车集团与金新信托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这份合同看上去与正规的委托理财合同没有什么区别,金新信托为了让李学勤放心,还找到了德恒证券作为三方监管。合同中这样规定:亚星客车集团将自有资金7000万元委托金新信托在德恒证券上海周家嘴营业部买进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并托管于该证券营业部。 据李学勤自己说,亚星客车集团以前没有与德隆有什么交道,自己天天忙于上市公司亚星客车的重组,没有时间了解金新信托与德恒证券的关系,只认为作为第三方的监管者,应该没有什么关联,所以当时就相信了。 从2002年8月26日到2003年8月26日,金新信托敷衍了李学勤一年,这一年时间,李学勤居然没有发现两家公司同为一个实际控制人。到了2003年8月,李学勤只知道金新信托还不了钱,金新信托提出了延期两个月,两个月后一定还钱。为了让李学勤得到充分信任,金新信托再找了一个担保人作为第四方监管。2003年8月26日,当李学勤签订《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展期合同的时候,金新信托找来的第四方监管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合同上签字担保,南京国投与德恒证券为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李学勤又上当了。 直到2004年德隆系土崩瓦解,李学勤讨债未果,这个时候才明白其中的关节。 德隆是金新信托的实际控制人,金新信托是德恒证券的实际控制人,而德恒证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张业光就是德隆国际的37个自然人股东之一,而南京国投已经被德隆掌握了将近70%的股份,这样的三方监管不但没有独立性,存在德恒证券的国债也是白搭,三方监管的钱结果到了德隆的腰包,众多李学勤式的机构负责人成了冤大头,众多国营或是民营机构陷在德隆编织的连环担保陷阱中,至今还在苦盼结果。 德隆自己编织着陷阱,捕获贪财的猎物,但最终也葬送了卿卿性命。 脆弱的利益联盟 德隆系通过旗下金融机构运作三方监管,但更多的三方监管版本,却是融资方与券商反目的故事。 “德隆他们其实玩的并不高明,只要稍有常识就不会进入他们的圈套。”A先生,曾经坐庄北方一上市公司股票的庄家,谈起德隆式三方监管有些局外人的睿智。A先生觉得,德隆能够套牢上百亿元的资金,主要是出资方的贪婪使然——抱着能从德隆身上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的侥幸心理 A先生欣赏的玩法,是将券商、委托方的资金全部通过三方监管转到自己腰包里。 在2003年底,浙江东方(资讯 行情 论坛)(600120)股价雪崩,庄家上海天元投资套牢17家券商,就是典型的例子。据了解,在2003年12月初,浙江东方暴跌的第二天,上海天元董事长刘学忠就将17家亲密合作的券商请到了上海,要开诚布公地与这17家券商谈锁仓等事宜。 “当时浙江东方的负面消息不断,股票一个劲地跌,经常与券商打交道的上海天元总经理王增强、谢冠华先悄悄地跑了,那个时候,17家券商拿着三方监管的资金协议找刘学忠要说法。”A先生认为,天元的失败在于关键的时刻,刘学忠最信任的人跑了。 “当时股票不断下跌,如果券商不抛售股票,到最后真的就血本无归。”有券商称,当时17家券商到上海,以为刘学忠要给个什么说法,结果刘学忠除了道歉,就是谈要追查两个跑了的老总,请求合作的券商们不要抛股票。还说在关键的时刻“拉兄弟一把”,等情况好转,天元一定补偿17家券商的损失。结果就在刘学忠商量和解的第二天,广州国托上海证券业务部、华泰证券北京复兴路证券营业部、招商证券深圳振华路证券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等席位上的巨量抛压,使浙江东方再次跌停。于是,上海天元与曾经很友好的17家券商合作伙伴撕破了脸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当时别人抛股票,我们的抛不出去,我们只有选择向法院起诉天元,查封天元的资产。”券商们最直白的说法是:“那个时候哪管得了什么刘学忠的承诺哟,大家都在想方设法把陷进去的资金弄回来,那个阵势简直就是在拼速度抢钱。” “从我做股票的时候,我就知道,券商虽然对庄家又爱又恨,但是没有办法,当我拿着上千万的股票到一家券商的营业部融资的时候,营业部可能一开始会说,这么大的融资需要总部批准,当我马上转身准备走人的时候,营业部的老总立刻就会追着屁股说好商量。”A先生透露,他当年还没有能力控制券商,只有三家投资公司,本来手中开始只有几百万元市值的股票,但是通过将股票在券商营业部质押,以1∶1的比例融资,使自己实际掌握的股票市值翻番,又通过这样的手段在几家营业部循环运作,股票市值就达到了上千万元。到那时,几乎所有的券商都愿意帮着找资金——因为知道做得很大,链条上有很多人,不会亏了一家,而且介绍资金还有监管费等各种好处。 A先生介绍说,当年市场炒风甚炙,只要有上市公司配合发布利好,庄家就可以借机出局,套牢跟风者,还清融资资金赚钱走人。 A先生是幸运的,但是更多的庄家最终与券商反目成仇。“现在三方监管之所以不断出事情,不但庄家的时代已经过去,更关键的是,券商在三方监管过程中的泥足陷得更深。” 三方监管是一个利益联盟,很容易土崩瓦解。一旦融资方资金链断裂,最早听到消息的券商就会抛售手中的股票,以期弥补损失。“如果不抛售股票平仓,当别的券商发现有问题,而市值已经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时候,就会想到先带着法院的人来查封第一家券商的股票资产,一旦发生这样的恶性循环,肯定就是券商疯狂抛售融资方质押在自己席位上的股票,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就会不断跌停,庄家要么撕破脸皮耍无赖不还钱,要么就是逃跑。”A先生透露,三方监管做得越大,融资方掌握的筹码越多,套牢的券商就越多,最后为了讨回三方监管时约定的承诺,就只有无休止的官司。 坐庄时代的末路狂花 “三方监管最火爆的时候应该是1999年的‘5.19’行情后。”A先生认为,三方监管的产生缘起于赌博式的坐庄兴起,三方监管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有诞生的那一天就必然有消亡的时候。 1996年开始,中国股市进入长期牛市,各路庄家乘机兴风作浪。“当时由于国企、银行等几种资金限制进入股市,导致私募资金活跃,尤其是个别庄家侥幸成功,那个时候靠消息炒概念,基本没有什么投资理念,赌博式的坐庄导致大量的资金需求。”A先生透露,最后自己坐庄一只股票的时候,已经不是公司上市后才进入上市公司进行坐庄的,而在公司还没有上市的时候就参与策划,将一个小公司包装成大公司,当时动用了两亿元的资金,从原料采购到生产,从产品生产到销售,全是自己掌握的人在控制,这样通过来回的倒,一个小公司就成功上市,上市后腾出资金坐庄,公司配合发布利好,用坐庄获得的收益进行缴税,虚增业绩。一系列系统工程的最后一步,是故意将公司的业绩年年作亏,公司平稳退市,自己全身而退。 庄家的兴盛造成了“近墨者黑”。据了解,当时很多本来发展很不错的公司,领导者看见他人坐庄股票轻松就赚取丰厚利润,不少人纷纷成立投资公司,将企业的钱往股市里面砸。“他们简直就是砸红了眼,当手中的钱没有了,他们就拿手中的股票到处融资。券商营业部里面有资金,最开始的时候券商就是想通过股票质押,赚取其中的手续费,没有想到也参与到坐庄的游戏中。”按A先生的说法,券商参与三方监管在早期的时候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后来,尤其是中科创崩盘后,上百家证券营业部卷入庄家吕梁编织的融资黑洞之中,可以说这个时候的市场才开始明白,将钱融给庄家是收不回来的,坐庄也不是人人都能成功的。“中科创后,很多庄家虽然资金被套牢,还是幻想成功,那种想翻老本的欲望迫使很多人铤而走险。”A先生认为,中科创事件后,世纪中天(资讯 行情 论坛)(000540)、百科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000627)等股票的庄家就是想翻老本的典型,他们在一只股票里反复折腾,一句话,还是资金问题。 中科创事件并没有让已经伤痕累累的券商提高警惕。一家营业部的总经理称,随着证券公司数量的增多,营业部的不断扩建,市场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营业部要完成总部给出的任务,一般不会轻易让一个大客户溜走(可参见本刊2003年第31期封面专题《营业部失控》)。 “中科创事件后,应该说三方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A先生认为,以前庄家坐庄的形式很简单,就是成立几个投资公司。中科创事件后,很多庄家改变了直接拉客户,找券商做三方监管的简单模式,而是渗透到金融机构中去。最典型的就是百科药业的庄家朱耀民,通过操纵新华证券的股东,在新华证券南京、上海等地的营业部进行融资,让新华证券提供融资担保,并且承担连带责任。 “其实庄家不担心股票一时的涨跌,关键是资金链,他们如果不拥有自己的金融公司,融资成本就越来越高。德隆在2002年上半年国债火爆的时候融资相对容易,当国债市场开始暴跌后他们在市场上的融资成本越来越高,于是德隆不断与证券公司洽谈收购事宜,全国有四分之一的券商他们都谈过。后来事实已经证明,他们就是通过自己的公司来融资,他们的三方监管自然就是连环套式的。” 随着股市上出现一些比较大的“系”,融资越来越困难,利息越来越高,而券商参与的程度也越来越深。参与三方监管的券商一般分三种形式,一种是融资方乃券商自己的公司,券商自己坐庄需要大量资金,券商不方便自己挪用客户资金,便通过自己的公司做三方监管,一旦出现问题,破产的是子公司;第二种是券商自己能操纵的公司,虽然不是处于控股地位,但是只要这个公司需要资金,比没有关系的融资方好融资,也会提供三方监管;第三种就是融资方控股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成为融资方的工具,德隆就是典型。 “一般庄股暴跌,在龙虎榜上的很多营业部就是为庄家提供资金,提供三方监管进行股票质押的据点。”新华证券原高管透露,就是新华证券上海南京的营业部大量通过三方监管,才导致新华证券走上破产的道路。 “现在德隆系倒了,留下了上百亿元的窟窿,农凯系倒了,也留下了上百亿元的窟窿。”就在本刊记者采访完A先生后,闽发证券被托管了,结果更是惊人,一个只有8亿多资产规模的小券商,居然有200多亿元的债务,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坐庄宏智科技(600503)和双鹤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062)。 “庄家在消亡,资金黑洞在不断暴露,庄时代的产物三方监管也到该结束的时候了。”A先生对于三方监管之死并不惊讶。 “80%的合同都是违规的” 一个个庄家倒下了,身后留下一个个可怕的资金黑洞,还有一批批排队打官司要钱的投资者。“券商成为夹缝中的人,庄家套走的钱收不回来,投资者的资金要还,两头受气。”华夏证券上海一家营业部的总经理形容,券商的三方监管业务一直就处于红与黑的边缘,很难洁身自好。 “资金方要求券商提供三方监管就是担心资金不安全,但是现在很多券商无法保证资金方的安全。”华夏证券北京东四营业部一高层人士认为,三方监管合同中,券商没有资金的所有权,也没有资金的使用权,责任的双方应该是融资方与资金方,券商得到的只是服务费,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券商作为交易平台,可以授权监管,根据授权提供告知等增值服务(如市值变化,注意平仓底线,按照合同约定取款,还有就是协助平仓)。这位人士认为,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券商与融资方串通,虚报市值等等,为了拉拢客户提供担保等,在侥幸的心理博弈之下,往往遭遇市场的残酷打击。 “三方监管80%的合同都是违规的。”A先生说,现在融资的难度已经很大,已经暴露出来的德隆等事件已经证明,“80%的三方监管合同有保底或补充协议,券商因为事先抽取中间的‘霸王回报’,只要签了三方监管,出事后券商肯定两头受累。” A先生所说的“霸王回报”,就是融资方为了融入资金找到券商,券商将资金方透露给融资方,一般在券商的游说下,资金方很容易心动。早些时候券商只监管,不提供资金担保,在担保过程中收受融资方私底下支付的好处,后来不少三方监管出现问题,当资金方发现融资方出事后营业部不承担什么责任,资金方就会提出营业部进行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在融资方的中间利益诱惑下,资金方的撤资威胁下,券商营业部一般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除了少数用营业部的资金担保外,很多营业部会把融资方的筹码质押在营业部,也就是一旦庄家出现问题,相关股票就遭遇斩仓。 “如果证券公司不是庄家自己控制的,券商提供三方监管的担保,在签约的同时,庄家就必须将中间收益汇到券商指定的账户中,如果融资方与资金方签订的投资收益达到10%,券商收取融资方的收益不少于2%,至于交易费用还必须按照正常的程序交。”一了解内情的券商人士透露,这样以后要打官司,券商铁定输,在法庭上券商不会拿出交易证据,首先考虑如果提交证据,本来就违法的,法庭不予采信,说不一定还要没收非正当收益。最主要的是,一桩官司将业界尽知的东西拿到法庭上,破坏了“江湖道义”,以后没有人愿意与券商合作,自己断了自己的财路。 很多券商以质押融资方筹码的方式试图保护自己不受损失,可是股票质押的法律效力是以登记为准,而三方监管协议中用于平仓担保的股票没有办理合法的质押手续,在司法部门对质押股票的冻结、查封过程中,协议丝毫不起作用。“三方监管的质押也只是靠信誉,券商、客户及庄家三方的股票质押,没有一例办理过正式的质押手续。如果按照正常的质押登记,那样庄家岂不是自己找死,将自己的老底公告于天下?”A先生认为,三方监管的协议一旦出事,就是废纸一张。 券商的迷茫与自救 “其实券商进行三方监管得不偿失。”华夏证券主管经纪业务的总工程师周志钢认为,一家大型券商如果一年的三方监管业务规模在15亿元左右,按2‰收费,那么一年可以获得300多万元的收入。但只要其中一笔三方监管业务出现问题,将会把全年的此类业务的收入损失掉,有时甚至有可能将券商几年的经纪业务利润赔进去。三方监管业务对于券商来说并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出现纠纷时券商受害最深。正是由于三方监管业务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使得华夏证券公司对这项业务谨慎有加,严加控制。2002年底,华夏证券公司发文清理规范三方监管业务,解除了有平仓义务的合约,全部改成只有告知义务的合约。同时在融资比例、抵押股票和受资公司等方面做了严格的限定。在证券市场随后的暴跌中,规避了巨大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2004年3月,华夏证券全面停止三方监管业务,避免了德隆系、农凯系资金链条崩溃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对华夏证券的冲击。 据了解,除了2003年首次券商峰会要求券商自律、控制风险外,在2003年10月13日,证监会在上海召开的经纪业务监管会议上,证监会机构处官员再次强调,券商在做大创新业务的同时,要注意控制风险——“目前,问题在于没有形成一套健全的防范风险的监管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曾推出《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对三方监管等委托理财业务做了若干明确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规定,“非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投资管理公司,在没有获得证监会批准的从事委托理财业务资格之前,对外签订的受托合同,一律无效。” “征求意见稿实质封杀了违规的三方监管业务。”有关人士表示。很多券商也都明白,其实证监会在这方面已经多次发文,比如2001年发布的265号《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暂行办法》以及2004年96号《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均明确规定,在资产管理业务中,不得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合同、虚假陈述等方式变相承诺证券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损失,三方监管不但承诺投资收益,券商还提供担保资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明显违规。 有律师认为,目前证监会尚未建立对投资公司等非金融机构从事委托理财业务资格的系统管理。关于委托理财出现的三方监管的真正合法性没有明确的界定。而针对三方监管等委托理财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券商、律师等专业人士经过数次讨论,券商中传出此征求意见稿修改了6次,当时证监会吸收了部分法律以及券商的建议,对三方监管的条款进行过一些修改,当时券商界还颇为满意,想不到“啤酒花事件”又牵出一大批券商营业部,涉及资金达65亿元,原计划2003年底出台的规定被推迟,直到今年10月6日,宣布停止三方监管业务。 虽然有很多券商表示自己进行的三方监管很规范,没有违规行为,但是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至少有上百家券商从事过三方监管,陷入的资金与国债回购等委托理财业务不相上下。在德隆事件后,不少券商进行了内部清理,大部分三方监管资金已经主动撤离市场。 “在三方监管叫停后,券商失去了一块利润业务,但是也为券商控制了一项风险巨大的业务。”北京一家著名券商的高层人士透露,现在很多券商还有三方监管业务没有停止,涉及的资金达到上百亿元,但是9月30日后不能开展新的三方监管业务,以前的业务也将逐步结束。 券商永远需要融资,但是10月6日,证监会宣布停止个人委托理财业务,并做出了处理券商的债权赔偿标准。这也意味着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如果券商选择不当,其投资可能血本无归,在赔偿的时候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尤其证监会已经明确表示机构投资者不予赔偿,针对个人投资者10万以下全额赔偿,10万以上赔偿90%的标准。东北证券一高管认为,投资者再也没有永远获利的投资时代,券商向投资者的融资将越来越困难。 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券商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发行短期债券的规定,最长时间为91天,这对于急需资金的券商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虽然规定明确发行债券券商必须是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以上会员,但是目前已经有90多家券商成为了会员。而券商们比较乐观的是,91天的短期债券至少可以保证券商的资金链能够持续,对于以前的问题可以在发展中慢慢解决。 “停了三方监管,停了个人委托理财,证监会公布的集合理财,对于券商来说又是一条融资的好路子。”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陈建瑜认为,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实际上就是进一步推进了证监会2004年96号《关于推进证券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为券商的融资,尤其是有实力、比较规范的券商提供方便,《通知》明确规定,在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初期,证监会仅允许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试行办理此项业务,待积累一定经验进一步完善后,再逐步扩大范围。 陈建瑜认为,证监会的创新试点无疑对于大批想融资,但是问题还比较大的券商是一个警示,只有不断规范,才能得到管理层的认可,才能强者恒强。日前,中金、中信、光大三家券商的有关信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挂出,对于中金和光大来说,是首开未上市券商公开信息披露之先河。业界认为,此举表明券商若想获得更多资源,前提之一是信息披露必须进一步透明化。 据悉,为了规范集合理财业务,证监会不仅对试点券商的业务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还重点强调了券商要保障客户资产的安全,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将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进行持续跟踪,重点监管。 目前,首批通过证券业协会评审的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光大证券、中金公司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正在加紧制定和完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方案。11月8日,中信证券推出为期3年、总规模50亿元的“保本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个新的生命正在孕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