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评论:发审工作走向公开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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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07: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日前在谈及当前市场热点时称,今年以来证监会完善了证券发行和上市核准机制,发审委制度从过去的封闭和不透明发展到现在的开放透明。现在负责审核企业发行上市的发审委委员名单都是公开的,发行审核工作是透明的。 屠光绍的这番话道出了新的发审委制度的精髓,也从另一方面对因王小石案引发的对发审委制度的质疑作出了回应。
以去年12月5日发布《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并于12月24日成立第六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为标志,证监会开始了对发审制度的重大改革。通过制度安排,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廉洁公正、权责明晰、专业高效的发审委,把好上市公司市场准入关,是这一制度推行的初衷。与过去的做法相比,新的发审委制度在以下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 首先,提高了透明性。新一届发审委改变了过去发审委委员身份必须保密的做法,在每次发审委会议的前5天,包括公司名单、会议时间以及参会委员名单在内的所有信息,均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也在发审会结束后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第二,强化了专业性。将发审委委员人数由过去的80人大幅缩减到25人。设立13位专职委员,其中3名为证监会工作人员,另10人全部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深合伙人,另外12名兼职委员主要为市场专业人士,同时还聘请了2名境外专家,大幅提高了发审委委员中专业人士的比重。 第三,加大了审核责任。新的发审委制度摒弃了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全部实行记名投票,当场封存备查,并对发审委会议进行全程录音。要求发审委委员在参会前必须在审核工作底稿上提出有依据和明确的审核意见。同时,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并建立对发审委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监督机制。 迄今为止,新一届发审委共召开了58次会议,对177家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了审核,发审委委员人均参会16次,人均审核企业49家。这之中,经表决通过119家,否决58家,否决率为33%,是发审制改革前一年11%否决率的3倍。仅从这一数字便可看出,新一届发审委正以实际行动,履践着把好上市公司市场准入关的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发行制度改革,从今年2月起,证监会开始实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在建立市场力量对证券发行上市的约束机制的同时,明确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并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保荐制度与此前开始实施的新的发审委制度一起,从制度上适应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市场要求,体现了监管部门致力于加强市场基础性建设的意图。 新的发审委制度实施已将近一年。市场各方在目睹这一制度给证券市场带来全新变化的同时,也希望监管部门总结经验,使这一制度不断完善。当然,我们的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期,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发审制度必将更加健全,从而为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上海证券报 高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