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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石被捕:揭开发审制度潜规则的黑幕(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10:21 新京报

  

  高价名单暴露潜规则

  人们愤怒是因为有媒体披露王小石等以每份二三十万元的价格出售发审委委员名单。
一位券商在王小石被捕后告诉记者:“只不过是一个缺少监督和公开的制度所固有的缺陷罢了,目前这种方式难以避免寻租行为,哪里有管制,哪里就有租金,万古不易,四海皆准”。

  对此,南方某券商的一位人士称,准备上市的公司用20万-30万的价格来购买王小石的发审委的名单,很直接的目的就是联系发审委的工作人员,通过非正常手段达到上市的目的。在整个发审链条里,发审委掌握着决定企业上市或不上市的控制权利。但是与此相对应他们承担多少责任呢,发审委对公司上市可以说基本不承担任何责任,就是说权利和责任不匹配,风险和收益不匹配。一个上市公司的集资往往在上亿元,但是上市与否,却是一个不承担风险的发审委来决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审委是股票发行上市的最终审核人。老的发审委成立于1999年,其委员达80名。参加具体某一股票发行申请审核会议的,通常为九至十名发审委委员,由他们组成一个专门的审核小组。

  去年发审制度改革之前,由于发审委委员的名单处于保密状态,而且每次召开发审会的委员不同,“公关”市场对每次上会的发审委委员名单非常感兴趣。这样的名单,被认为对部分拟上市企业非常重要。

  但是据了解,在企业上市路径中,有些企业在发审过程中,其公关甚至是全程的,曾为企业“跑会”的某中介公司人士透露,材料一送上去,就有企业开始活动了。此时,那些常年精于此“公关”活动的公关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开始发挥作用,业界甚至有说法,在这些关系之间存在着一些所谓“地下通道(认识内部人员)”。

  该人士透露,关系很广的甚至能将材料送到与自己熟识的预审员手中。更多的是,尽管收到材料后有一个“禁默期”,但发行人方面总是能直接,或间接了解到,谁在负责他们的项目。据了解,预审员有40多人,有不少是从交易所等机构借调来的。

  但是,“决定企业上市与否,权力不仅是发审委,证监会发行部的意见将直接影响到委员的投票。”一位有多年投行经验的证券公司投行副总经理介绍,企业IPO上市必须经历的四个会议:聆讯会、意见反馈会、预审报告会及发审会。

  其中,预审报告会除了证监会发行部预审员、二位处长及主任参加,还有发审委员参加。会上,证监会对发行人资料初步审核的意见进行交流与报告,发审委员可以发言。业内人士把该会议称为“对企业基本问题定调,统一思想”。当然,发审委员可以完全不接受这种意见,提出自己独到且有根据的观点。“证监会有意见,我也有我的观点。”某委员认为。

  发审委的地位不独立注定他的观点会受证监会的影响。“思想上的潜移默化干涉似乎不可避免。”上述投行人士说。

  《财经》杂志曾于日前报道,“有消息表明,王小石涉嫌与深圳的一宗案件有关。据悉,王小石与某人在深圳合伙拥有一家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上的一家名叫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财经公关为名,而主要‘业务’之一是向谋求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获利甚丰。出售一份上会的发审委委员名单的价钱在二三十万元。后来王的合伙人因被家人举报而东窗事发“。深圳媒体爆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时间为2001年3月30日,公司股东有3个。据说,王小石在上述公司中持有的是裙带股份,公司的一个股东是其亲戚。

  据查,与王小石有牵连的深圳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服务主要客户有晨鸣纸业、双汇发展等9家。但这些公司的有关融资项目得以成功是否与王小石有关,目前尚不清楚。同时,据记者了解到,在中石油准备发行A股后,在确定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和银河证券作为券商后,在今年6月份也曾确定九富公司作为其A股上市的财经公关公司。但是记者目前没有得到中石油的确切答复。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后深圳九富投资顾问公司服务过的上市公司包括:龙溪股份,宏智科技,惠泉啤酒,片仔癀,长江电力,凤竹纺织,千金药业,德豪润达,京新药业,七匹狼,苏泊尔和株冶火炬,以及长安汽车的增发。

  无论事实如何,舆论的指向开始向这些与上市有关的公司转移。

  原定2004年2月11日发行的凤竹纺织科技公司突然决定暂缓新股发行,这戏剧性的一幕当时就引起了市场人士的关注,焦点主要围绕公司董事会董事任满三年后未及时换届,而证监会发审委作为股票发行上市最终的审核部门,是否具有把关不严的责任?

  媒体大都认为,与《公司法》有违背的凤竹纺织董事会成员超期任职问题,之所以最后在发审委的审核会中畅通无阻,王小石在其中起到了牵线搭桥作用。

  但对于王小石出事与凤竹纺织在通过发审会时有违规操作嫌疑相关的说法,凤竹纺织董事长助理李先生表示此事没有任何根据。

  在发审委去年改革时,记者联系了信中利负责海外上市的张晶,她告诉记者,在香港的上市不需要类似证监会式的机构来批定,而是由承销公司来决定,由承销公司承担相应的风险。但是证监会目前不会把这个权利下放的。一位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个企业最终无论能否上市,只要材料递交到证监会,就要交20万的材料费,当然这个费用根本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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