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培科:畸形证券发审制度亟待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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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11:51 深圳商报 | ||||||||
苏培科 从目前证券“发审”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其根源是监管者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身份混合使用,加上不透明的“发审”表决机制,导致上市公司“圈钱”者频频出现。 我国证券“发审”体制的弊端由来已久,但自7月份中小板里的个别公司违规事件爆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北京西城区检察院带走的消息就是最好佐证。因为王小石任职在证监会的部门颇为重要,和证券“发审”息息相关。 “身兼要职”的王小石出卖发审委员名单,最终让拟上市公司在发审过程中畅通无阻。又有谁知道在我国1600多家上市公司的发审环节中,像这样的事情究竟还有多少呢? 只能说,王小石出事只是揭开了证券“发审”制度“潜规则”的黑幕一角。因为,目前上市公司频频爆发问题,“一年赢、两年亏、三年ST”的情形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以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包装利润、疏通发审委员、蒙混过关,进行肆意“圈钱”者应该大有人在。 近几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一直低迷不堪,除了国有股、股权分置等股市自身问题外,更重要的是像银广夏陷阱、蓝田黑洞等诸多问题公司的出现,以及其他质量低劣、处于垂死边缘而尚未揭露的上市公司充斥了整个市场的投资环境,让投资者总感到公司上市就是“圈钱”。 这些都是畸形化的证券“发审”体制和高价发行、“低成本”违规的原因所导致。因此在目前除了加强采取市价发行的询价制和加大上市公司违规惩罚的成本外,畸形化的证券“发审”体制也应该立即改变。 而解决问题的根本就是将监管者监督和“发审”的双重职能分开。证监会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最高监管机构,如果再直接决定微观层面谁能上市的问题,等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样的双重身份下,能有什么公信力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