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管“监管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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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16:45 北京现代商报 | ||||||||
王小石被正式提请批准逮捕了。上周五,以涉嫌受贿罪名为由,反贪检察官已将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任要职的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的相关法律文书递交批捕部门,对他正式提请批准逮捕。监管部门的执行者如何监管的问题再度暴露出来。 位居高职的王小石,因涉嫌与人在深圳合伙拥有一家公司,以财经公关为名,而主要“业务”之一是向谋求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出售”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而被北京市西
在政府监管活动中,各行业是“运动员”,受充当“裁判员”角色的监管部门的监督,但一旦“裁判员”违反了游戏规则,它又将接受谁的监督呢? 证监会,一个权力如此之大、利益如此诱人的机构,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与约束,在任何一个环节上都有可能产生权钱交易的问题,而事实也的确如此。而从中国股市发展十几年来的情况看,除了对证监会部分人员进行过少数几次查处外,几乎没有任何大的动作了。这种没有监管、没有约束、不要承担风险与责任的权力不仅表现在权力运作上,也表现在权力与责任规则的界定上。 十几年来国内证券市场如此的脆弱和“不堪一击”,最后只有国家和中小投资者来“买单”,而监管者却没有承担过任何责任。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如此低迷,最大的问题就是市场监管者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却不用为滥权承担任何责任与风险。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一家又一家,但是一则这些上市公司及当事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即使处罚,给其带来的损失也是九牛一毛。而这些上市公司都是经过证监会审批才上市的,但是出了问题证监会的相关人员有谁为此负过责任呢?最近保荐人制度推出后披露的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作假事件,又有谁为此事件负过责呢?而今年以来频频出事的“问题”券商的损失也由国家来买单。 可以看到,近些年来,证券监管部门为证券市场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市场的发展也起到很大的作用。但这些由监管部门制定的法规可以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进行监管,就是没有明确对证监会有什么要求。比如,最近推出的保荐人制度对他人的权利与责任界定得清清楚楚,惟独不界定证监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拥有无限权力,却很少受到约束与监督。 因此,谁来监管监管者,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了。只有建立起一个能够对证监会的权力进行约束监管的制度,才能减少甚至避免证监会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也才能对证监会工作人员进行问责。而这套制度应该包括人大及大众咨询制度、工作人员财富与工资收入阳光化、工作程序的透明化公开化、相关职级工作人员的问责制。受到约束的证券监管权力,是我国证券市场繁荣发展的前提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