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证券:管理层倾向高比例分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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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07: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在我国股份非全流通结构下,在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投融资、股利政策等方面,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难以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取得基本一致,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间尖锐的矛盾长期难以得到根本缓解。在这样的背景下实施MBO,将可能导致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笔者在此背景下对若干上市公司实施MBO后的分红现象作出分析,并得出相关结论。 选取2000年以来实施MBO的18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一,把样本中盈利公司的分红率(样本中分红公司的家数/样本一的家数)及净利润分红率(分红占净利润的比重)与所有盈利的上市公司的对应值做比较,就能发现:实施MBO后的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存在着强烈的高比例分红倾向,MBO公司的分红率、净利润分红率均大大提高,且显著地高于全部盈利上市公司的同类指标。 选取在1999年、2000年及2001年三个年度税前每10股派现金不低于2元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二,对样本一和样本二中高分红公司进行的分析发现,现金分红的增长将导致公司流通股股价的下跌,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在发布高额分红公告的前后,流通股股东的异常收益率为显著负值。 管理层存在着强烈的分红冲动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在我国,MBO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借贷融资,而收购后偿还债务所需资金的来源渠道十分有限,留存收益分配就成了管理层偿还债务的主要资金来源;在我国二元股权结构下,管理层股东利益与分红呈单调递增关系,分红越高,管理层股东获得的利益越大。然而,上述实证分析的结论表明,大额分红将会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 另外,从公司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留存收益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极为重要,因此,在不考虑外部股权融资的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最佳股利分配政策就是尽可能地将所有收益用于公司再投资。MBO后上市公司管理层强烈的分红倾向势必导致公司运营特点以及成长模式的改变。 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规模地推广实施MBO,势必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运营特点的改变以及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成长性的改变,从而严重影响到我国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对我国证券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到目前为止,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和如何进行MBO,以及是否能够将MBO作为解决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主要解决方式,理论界与产权管理部门仍没有统一的认识,很多上市公司利用法律与制度空白,积极进行擦边球运作,部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不及时明确MBO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能会因此而衍生出更多的问题,从而使得非全流通股权结构问题的根本解决变得更加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在目前股权割裂的状况下,不鼓励上市公司实施MBO;遏制MBO上市公司大比例分红现象;建立MBO合法融资渠道,尽快通过建立相应的贷款渠道和抵押机构来解决融资渠道缺乏这一制约MBO的瓶颈问题,使得收购实施后管理层在投融资和股利决策上能够更符合公司以及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实施MBO时增加流通股股东否决权;在全流通问题解决后再推广MBO。(金信证券李康杨雄 杨兴君 罗斌 江艺)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