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儒称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初见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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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 12:10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0月29日电(记者潘清)建立良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在过去的3年中,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为此作出了种种努力,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首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现任资本市场研究会主席的刘鸿儒在29日上海举行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研讨会上说,自2001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在改革发行审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法规
刘鸿儒说,2003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其实质就是要求首次发行的公司要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鼓励公司整体上市,在资产、业务、人员上与控股股东彻底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而证监会在证券发行上市中引入保荐人制度,同时改革和完善发审委制度,也大大提高了证券市场的透明度。 2002年1月,证监会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确立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这标志着中国的公司治理已经被纳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刘鸿儒说,中国一股独大问题突出,控股股东极易利用其控制地位侵占上市公司资金,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直接损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为此,证监会与国资委于2003年8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此后,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新发生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历史形成的侵占资金数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近期,证监会与国资委开展以股抵债试点工作,为缺乏现金清偿能力的控股股东解决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提供了现实选择的途径。 2001年8月,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统计显示,目前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已拥有3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已开始在关联交易、并购重组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要求上市公司公布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基础上,从2002年开始,证监会还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公布未经审计的季度报告,并要求董事会和全体董事在定期报告上签字承诺,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今年年初,证监会又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力求通过监管,使上市公司董事会做到“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在证监会的鼓励和支持下,中国基金业快速发展,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纷纷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也在加快入市进程。机构投资者的不断壮大,有效地推动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与此同时,证监会和财政部还加强对审计师的监管,努力查处审计师的不当行为。2003年10月,财政部和证监会又出台了审计师轮换制度,增强了审计师的独立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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