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获准直接入市 股市再添生力军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 08:41 证券时报 | ||||||||
本报评论员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工作取得突破,也为证券市场增加了新的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是保监会和证监会积极贯彻落实“国九条”有关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政策的重要举措。这进一步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4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10012亿,这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创造了条件。同时,自1999年以来,保险资金在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间接投资股票市场方面也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近年来保险业在建立保险资金集中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机制,建立资金运用风险内控机制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这都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奠定了基础。《办法》允许保险机构投资者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不仅有利于保险公司扩大资金运作空间,分散投资风险,也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增加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优化市场投资理念,促进资本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股票的比例,按成本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该公司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据此测算,可直接入市的资金大约为500亿元左右。今后,随着保险公司总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即使按照目前的这个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的资金也将会不断增加。因此,可以断言,保险机构投资者将继基金、QFII等之后,成为主导我国证券市场的又一支极为重要的生力军。 拓展合规资金入市对于证券市场而言意义重大,事实上,证监会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此项工作。《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工作取得突破。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证券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之一,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市,将进一步壮大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对引导树立理性的投资理念,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