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收购缜密试水 金新信托个人债权华融新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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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 08:33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翁海华 莫非 上海报道 券商的命运倏忽变化。 10月19日,闽发证券被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的消息不胫而走。这是继德隆旗下三家证券公司和汉唐证券之后,被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的第五家证券公司。
此前闽发证券由于巨额亏损被证监会列入15家高风险券商之一。“这和最近的国家收购有关系”,闽发证券的一位人士称,公司的重组方案没有突破后,被托管是无奈的结局。 10月17日,新华社发布了《有关部门就收购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公告作出解释》的文章,核心是,对于被处置的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将实行“国家收购”。 国家收购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出台对个人债权的收购,主要是考虑金融业的稳定与发展。 有关部门也认为,目前我国在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为了在处置金融机构时保持社会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保持证券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个人储蓄存款的合法本息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俗称“保证金”,包括机构)予以全额收购。 但对除个人储蓄存款之外的个人债权将进行打折收购。 个人债权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类债权凭证;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运营的财产,即委托理财、信托,权属不清晰或被挪用的委托财产;居民个人持有的存放于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被金融机构挪用的有价证券。 而对于那些权属清晰,未被受托金融机构挪用的委托财产,不作为清算财产,不纳入国家收购范围。 打折收购的标准是:除个人储蓄存款之外的个人债权,利息将无法成为债权被收购;对于本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下全额收购,10万元以上部分按九折收购。 记者获悉,在新疆当地,涉及到金新信托的个人债权已经开始登记,新疆银监局的官员称,金新信托的问题按照国家收购的方式实行。同时,德隆旗下的德恒证券、恒信证券和中富证券都已经开始进行个人债权登记。 德恒证券的营业部也已经张贴了托管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告示,定性个人债权并要求尽快登记。 闽发证券上海永嘉路营业部的一位人士称,公司已经在18日被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正式接管。10月19日早晨,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2位代表已经来到闽发证券上海总公司,但公司交易正常。而对于个人的一些债权,将按照近期公布的“国家收购”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部委联手 事实上,此前的10月15日,国家收购的消息已经在坊间流传。 当日,金新信托乳品计划的投资者和金新信托的托管方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交涉资金归还问题。有被该信托计划套牢的投资者告诉记者,在15日华融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当时华融很爽快地答应了投资者,星期一(18日)会有个结果。 华融托管代表曾告诉记者,“十一”节后,有华融高层已经将国家收购的消息告之华融上海办事处。此前的一些收购方式也随之将发生变化。 记者获悉,国家收购的政策是国务院委托,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和证监会四部委共同参与制定的。具体的方式是,首先由银监会和证监会审核金融机构,做出评判结果,属于处置现状的,由财政部注资央行,而真正的实施者为国内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有关部门的解释表明,当个人债权人接受债权收购时,即将自己的债权让渡给了收购方,收购方将凭此参加金融机构资产清偿。如清偿结果低于90%,则收购方承担损失;如高于90%,则将超出部分返还债权出让人。 但等待处置的金融机构的清偿结果是不可能超过90%的,一位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士称。 毫无疑问,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收购时,公司肯定将遭受损失。 不过,资产管理公司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收购银行、券商以及信托等金融企业,而收购后,资产管理公司也将承接该企业的金融牌照,这在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还没有进一步开放的情况下,该牌照往往奇货可居。 二是资产管理公司因此也可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进行金融混业经营。 而有关部门在国家收购遵循的原则中强调,对于收购的个人债权要遵循名实相符的原则。两种情况将不予收购:一是,个人以机构名义进行的资金集合,尽管其是个人债权,但由于真实性无法准确判断的,因此不予收购。二是,机构以个人名义的债权,经甄别确实为机构债权的,尽管名义上是个人,但实际不是个人债权,按机构债权处理,不予收购。 市场人士认为,相比较而言,上述不予收购的第二种情况比较难以甄别。有消息称,已经有很多机构将自己的债权转成个人债权。 但银行人士认为,机构以个人账户名义开户的情况比较普遍,尤其是发生于一些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与做庄者。这种情况通过转账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就可以判断是否属于个人债权。“一家机构以个人名义开户,但资金还是从机构在银行账户划至证券公司营业部账户中,这是寻出蛛丝马迹。”于是,银监会和证监会两部委的紧密联合,正可以补上这块短板。 分水岭 而9月30日这一天,无疑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分水岭。 国家收购的公告明确表示,9月30日前的个人债权将实行打折收购。“这是对投资者的一个风险提示,今后再发生此类业务,投资者要自担风险。” 此前的9月初,证监会下文要求券商进行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10月7日,证监会严正要求,各券商即日起停止未经批准的任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业务和暂停个人资产管理业务。在9月30日之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各证券公司不得对个人客户形成任何形式的新负债。 这和“国家收购”的截止日期不谋而合。“国家不可能无休止地进行赔付,”闽发证券的相关人士认为,此后的个人债权将由投资者承担一定风险,这对净化市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7日,证监会同时要求各证券公司于2004年10月15日前,将截至9月30日未到期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情况、公司债务情况和挪用客户资产情况,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提交书面报告。对于不按规定者,证监会将从重处罚,并追究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上述人士认为,证监会首先要在监管层面防范了证券公司的违规操作。 事实上在一个多月前,证监会已经确定了一个23家高危券商的名单,尽管“名单是动态的”,但管理层包括市场人士认为,目前的130多家券商明显偏多,行业兼并和公司破产在所难免。 按照目前的操作模式,国家在处理高风险券商的基本方式是由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直接托管(或配合另一家券商共同托管),央行垫付个人保证金,自托管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理账户,制定重组方案,如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券商可以继续生存,否则拍卖剩余资产,破产清算。 而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在17日召开的“中国(长沙)信托国际论坛”上也强调,信托公司不得违法挪用信托资产,做好委托人、收益人对信托资产的查询工作,注意证券业务风险和确保信托资产的独立性。 乳品信托新进展 10月17日新华社刊登的文章,让整整奔波了3个月的张先生,似乎看到了其投资金新信托乳品计划资金即将收回的希望。 金新信托的“乳品信托计划”,全称是“乳品行业战略并购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发行日为2003年7月2日,募集规模为8600万元,期限一年。但在今年7月9日到期后,由于德隆危机,原先的回购计划被迫搁浅。 10月18日下午,金新信托乳品计划的投资者40余人再次聚集上海交通银行,参加由上海银监局、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交通银行三方联合召开的解决会议。 而在这个月的早些时候,投资者陆续收到了署名为“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关于解决乳品计划的函件。 9月30日,金新信托停业整顿工作组向投资者致函,声称按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处理乳品计划,尽力广泛寻找投资者,尽快实现资产的变现。 同时,应部分投资者的要求,华融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在信托财产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所得分配给投资者;二是由华融先行支付信托本金的50%,余下部分待信托资产处置完毕后再行分配,但该信托资产处置后不足本金50%的,将不再分配。 函件要求投资者在10与15日之前将《方案选择单》寄送华融上海办事处。而逾期或未作选择的,均视为选择方案一。 此后一部分投资者填写寄送了选择单(华融称已经有40多人),但与会的许多投资者纷纷表示,无法接受华融提出的解决方案,同时,在15日,有投资者向有关机构递交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认为至少要偿付90%的本金。于是华融的方案一度搁浅。 10月18日下午,在选派的10名投资者代表和三方机构进行商讨后,投资者得到的结果是:对于已经寄送《方案选择单》的,按照选择单进行;而未填写选择单的,按照近日国家收购的政策进行9折偿付。最终的具体细节将在一个月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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