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力破制度瓶颈 国泰、光大发债欲借东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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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 10:4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证监会力促突破制度瓶颈 国泰、光大发债欲借市场化东风 本报记者 莫菲 上海报道
全国仅两家券商完成私募6.8亿债券的尴尬,依旧阻挡不住券商发债的冲动。 9月21日,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接到了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发债16.5亿的批文。这被业内认为是自海通、中信、长城及光大证券之后的第三批券商发债阵营。 “我们完全有信心把16.5亿债券全部卖掉。”国泰君安某高层很有把握地说。 也许,国泰君安是幸运的,他才有理由放出如此“豪言”:10月,困扰券商发债达一年之久的两大瓶颈———期限与利率将有望突破,券商金融债的发行机制面临重大改革。 据权威人士透露,目前,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抓紧修改券商发债规则。基本方案是撤消券商发债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条款;参照同期国债利率,利率市场化,并突破不超过五年定期存款利率140%的要求,即3.9%。 二大突破 “如果没有发行期限与利率的二大改革,即使拿到证监会的发债批文,照样发不掉。”已有发债经历的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固定收益部人士说。 在首批三家发债券商中,海通、长城是浮动利率债,中信证券是固定利率债。 浮动利率是以人民币现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98%为基准,上浮1.92个基点;固定利率实行的是与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同的3.9%。如果不加息,经折算,浮动利率债五年的收益率与目前五年期定期存款3.9%的收益率基本相同。 “销售十分困难,最高3.9%的利率与同期国债利率相比过低,整整相差100个BP。”上述人士表示,“关键在债券利率不具有吸引力,即使变相折价销售,返还手续费,也不会起到效果。” 2004年3月,当首批券商销售债券时,CPI开始持续攀升,实际的负利率已经存在,同时国债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债券发行难度陡然增大。 “五年期国债利率停留在4.9%附近,券商债券最高3.9%的利率如何与市场化的国债品种竞争?购买国债还可以免税。”海通证券人士反问。 事实正是如此,首批三家券商中,中信证券的发债规模此前宣布剧烈缩水,由不超过10亿元削减至4.5亿。第一批总额度42.3亿中目前只完成6.8亿。 非市场化发行方式造成的债券无人问津,也使部分券商丧失了发债信心。 国信证券暂时放弃发债,在业内广为流传的天一证券、国联证券、东吴证券三家券商互为主承销的发债方案也告夭折,券商发债融资岌岌可危, 不破不立。 显然,证监会已清楚认识到券商发债遇到的极大阻碍。 “如再不改变,发债制度犹如虚设。”数家券商高层曾呼吁。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积极研究,《证券公司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与券商在同业拆借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等融资新渠道,但“光打雷不下雨”的情形难以在短期内有实际操作性。 证监会如何与央行协商,共同突破发债制度中不合理的两大限制,此时显得格外重要。 据权威人士介绍,证监会基本调子是删除“债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条款,突破利率受“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百分之四十”的限制。 申银万国人士介绍,银行定期居民储蓄期限最长为五年,如果券商债券期限超过五年,如五年零一个月,则可以不受“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百分之四十”的限制。 一旦上述方案获得成功,券商债券利率可以市场化:主要参照同期国债二级市场利率,设计流动性、风险性补偿基数,再根据近期一级市场发行利率统筹定价。 他判断,期限与利率放开后,视每家券商营销能力不同,利率可能定位于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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