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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落水保险商湿鞋 保监会担心资产安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 12:07 《财经时报》
和讯网-《财经时报》特供

  有券商透露,目前无法否认存在保险资金违规委托理财的情况,只是保险公司与券商“口头协议”在先,表面将资产存管在券商处,实际允许券商经营这笔资产

  本报记者 魏璇

  证券市场前一时期“危机”蔓延,券商因市道不景处境堪忧,对于将一部分资产托管于券商的保险公司来说,不可避免受到某种牵连。

  相关消息最先由在港上市的两家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的中报中得以披露,由此也拉开了中国保险公司客户“维权”的序幕。

  他们开始向保险公司索要“自身资产是否安全的知情权”。

  据公开信息披露,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先后表示,他们在国内券商处存管的资产大部分为现金和债券,因券商资金链安全危机,可能出现风险,风险涉及的金额分别可达4.46亿和4.134亿元人民币。

  从记者最近了解的情况看,上述资产能否全部安全回收,也成为目前中国保监会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存管资产被挪用

  就在中国人保公布中报不久,9月3日,中国证监会委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管了4家处境艰难的证券公司资产。

  券商被接管,意味着其投资和经营状况出现了某些危机,而中国人保价值人民币4.134亿元的资产,正是被托管于这4家有问题的券商之一——汉唐证券。消息一经披露,中国人保在港股票大跌。为控制局面,9月10日深夜,中国人保发出公告称:公司正在寻求收回其托管于汉唐证券的资产,包括面值人民币3.565亿元的国债和5685万元人民币现金。

  在公告中,中国人保做出坚决的姿态,称“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必要行动,包括法律手段,以收回资产”。

  在记者采访中,有券商私下表示,机构存管于券商处的资产往往并非“存管”那么简单。券商通常会挪用这些存管的债券进行回购,获得短期资金后投资股票。

  “由于A股市场持续低迷,债券市场动荡不安,目前被挪用的债券很可能已经出现损失”。按常规,券商进行回购融资时,往往会将资金放大若干倍。一旦出现股市债市的双双下跌,回购资产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倍数的放大。

  中国人保姿态坚决。同样面临“有钱拿不回”及股票被抛售的还有中国人寿。8月末,中国人寿在中期财报中公开披露,按照香港会计准则计算,公司有一笔面值为4.46亿元人民币(按内地会计准则计算为3.727亿元)的国债存管于闽发证券,目前存在一定风险。

  料影响今年成绩单

  不过,中国人寿发言人随即表示,已经据财务要求,按照账面金额约20%的比例提取了8000万元人民币减值准备。中国人寿新闻发言人解释说,中国人寿在闽发证券存管的国债属单纯存管业务,不具有委托投资理财性质。

  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保险公司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在券商处的账户只能存管。因此,上述两家保险公司都强调其存管资产的性质并非委托理财。那么这种非委托理财业务的资产是否安全?最终到底应当如何处置?目前监管部门尚无明确说法。

  《财经时报》获知,今年6月28日,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挂牌。中国人寿随即发函,要求闽发证券将其存管的国债转存管至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但闽发证券表示,由于其经营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暂不能按照中国人寿的要求进行转存管。如今时隔近3个月,中国人寿依然没能收回这部分资产。据人寿内部知情人士透露,公司仍然在尽力争取,能否全部收回的可能性还在评估。

  中国人寿副总经理刘家德声明称,除闽发证券,中国人寿没有任何资产存管于其他券商处,而是存管到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在券商处存管的资产与其总资产相比,并不算“举足轻重”,但两家公司前所未有地重视这笔资产可能带来的损失,原因很简单——其全年的成绩单无疑会受到牵连,投资者的信心也将受到打击。

  杜绝券商挪用客户资产

  出于保险资金安全的考虑,建立“第三方存管机制”早在今年5月。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中曾提出,并要求保险公司选择存管机构时,应对其信用状况、清算能力、账户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进行严格的考核,存管机构的资格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时规定,对保险公司非市场交易性、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也可采用内部存管方式。

  这里所谓“内部存管”,是指由保险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独立承担保险资金存管职责的一种资金管理方式,承担内部存管的职能部门应与投资交易部门隔离,并同时具备账户管理、风险管理、绩效评估等功能。

  但是,第三方存管机制似乎依然难以解决券商存管保险资产的安全问题。比如所存管的债券,由于券商以此进行正回购融资,不牵涉债券资产的过户问题,因此,负责账户控制的商业银行也难以发现债券被挪用的事实。

  据了解,目前让保监会最担心的,正是保险公司存管在券商处的资产是否可以获得保全。一方面,这部分资产没有实现第三方存管的保障;另一方面,这部分资产已经逃离保险监管部门的视野,流向不明。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如何监管保险资金,而是从对券商的监管入手,杜绝券商挪用客户资产的可能。

  券商清产中发现保险资金踪影

  为了加强对保险资产安全的监管,中国保监会尝试建立保险资金存管制度,通过第三方监控保险资金的运用情况

  事实上,除了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还有多家中资保险公司同样受到资产存管于券商的牵连。据了解,在德恒证券、南方证券等券商的清产过程中,也发现了保险资金的踪影。

  有券商私下透露,目前无法否认存在保险资金违规委托理财的情况,只是保险公司与券商“口头协议”在先,表面上,将资产存管在券商处,实际允许券商经营这笔资产。但是,通常这种案例非常难以被发觉。因为从账目上看,这些资产都是以存管形式存在,委托理财之实只是口头协议。

  除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还有不少农信社资金等被明令禁止在券商处委托理财的资金被违规操作。

  那么,这些明为资产存管实为委托理财的资产,最终会以“债权”论处,还是以券商表外业务论处?按《公司法》有关公司破产的规定,其风险量级不在同一层次。但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此认定。

  为了加强对保险资产安全的监管,中国保监会尝试建立保险资金存管制度,通过在委托方(保险公司)、受托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券商)之间建立存管方(商业银行)——第三方,监控保险资金的运用情况,借以维护委托人的经济利益和资产安全。

  9月9日,在中国保监会召开的“中国保险资金运用座谈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要建立保险资金存管机制,逐步在保险资金运用中推行存管制度,目前应当在风险比较集中的几个投资领域尽快实现资金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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