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关于开展公司债等业务第二次全网测试及启用4.54版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5:46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

  为了确保公司债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债券质押、解押和回购、资产证券化转让等业务的顺利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10月27日第一次全网测试的基础上,定于11月10日再次联合组织公司债等业务的全网测试。并定于11月12日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4)》(标准代号:TS-0407-00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网测试

  1、本次测试通过模拟1个完整交易日的交易和2个结算日的结算,验证基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数据接口规范变化的说明(测试用稿)》(注:相关接口变化已并入《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4)》)的券商系统正确性。重点测试业务包括:

  (1)公司债的集中竞价交易;

  (2)公司债大宗交易;

  (3)债券(含公司债)质押、解押和回购;

  (4)资产证券化转让。

  此外,还包括债券估值信息发布和相关揭示的模拟测试。

  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债等业务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

  2、请参测单位认真组织测试,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3、测试相关文件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首页之“技术专栏”(http://www.szse.cn/main/rule/jysywzn/tech/index.shtml)或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下载。相关文件包括《公司债等业务第二次全网测试方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数据接口规范变化的说明(测试用稿)》、《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4)》。

  4、测试中如发现异常现象,请及时报告本所。测试结束后,请各测试单位汇总内部测试情况,如有问题请将问题反馈到 ssegcb@szse.cn或szjsb@chinaclear.com.cn。请在邮件中着重说明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席位代码、测试情况及联系方式等。

  5、测试结束后,请参测会员务必做好环境的恢复工作,以确保下一交易日(11月12日)的正常运作。

  6、测试日的所有数据仅为技术测试使用,不能作为任何交易、非交易及开户等业务的依据。请会员及相关单位做好向投资者的宣传提示工作。

  二、关于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4)》

  1、自2007年11月12日起,正式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4)》,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技术系统准备。

  2、对于2007年11月9日的资产证券化转让业务,2007年11月12日SJSGF.DBF中不再借用‘41’业务发送交收成功数据,而是通过‘B9’业务下发交收失败数据,若交收成功,则SJSGF.DBF中不发数据。

  3、自2007年11月12日起,SJSQS.DBF中将包括大宗交易平台非担保清算数据(QSYWLB=‘DZ’;目前包括公司债大宗交易及资产证券化转让业务),交收失败数据于下一工作日通过SJSGF.DBF中‘B9’业务下发。

  但是,因上线切换原因,对于2007年11月9日的资产证券化转让业务,当日SJSQS.DBF中不会按新接口规范发送QSYWLB为‘DZ’的清算数据,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系统切换处理。

  三、关于企业债收费方式调整

  改变企业债及资产证券化收费方式,交易经手费改为按成交金额分段逐笔收费(具体请参见深交所相关业务文档),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技术系统准备。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

  中国结算公司:0755-25946080,25987818(深圳分公司)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