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关于做好交易相关系统印花税率参数调整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08:47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交易相关系统的参数调整工作,如遇问题,及时与本所联系。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7年5月3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