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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英特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9: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 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次公告中投票简称写为“英特集团投票”,未将投票简称控制在四个字以内,现特更正为“英特投票”,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于2006 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发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8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14日—2006年8月16日,其中: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6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8月14(日星期一)、8月15日(日星期二)、8月16日(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14日上午9:30至2006年8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⑶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延安路508号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参加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7、提示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二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8月10日和2006年8月14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⑴凡2006年8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聘任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2006年7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⑴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⑵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⑶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⑷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⑴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⑵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⑶)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06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14:00—17:00。现场会议当日也可以登记。 2、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⑵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 ⑶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⑷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08号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邮政编码:310003 联系电话:(0571)85067873 指定传真:(0571)85068752 联 系 人:包志虎 牟超懿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⑴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6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⑵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411 ;投票简称:英特投票。 ⑶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下表: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⑴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回返回一个4位数的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申报成功半日,服务密码即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和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⑵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列表”选择“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案进行表决;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⑶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8月14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8月16日15:00。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英特集团截止2006年8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自2006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请详见公司于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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