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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贤B(200160)重大事项澄清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 09: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帝贤B(200160)重大事项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7月14日,《证券时报》刊登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06)深中法执字第398号,公告称大股东王淑贤持有本公司发起人股93,604,000股已被评估并将进行拍卖。同时《证券时报》还刊登了一篇关于《帝贤B(资讯 行情 论坛)或将陷入群龙无首窘境》的报道,报道称一旦股权被拍卖,帝贤B第一大股东宝座即将易主。经公司核查并与大股东王淑贤沟通,对相关事项澄清如下: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确实已经公告对大股东王淑贤持有本公司发起人股93,604,000股进行了评估并将进行拍卖。

  2、如果深圳中院拍卖成功,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发生变更,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股东王淑贤先生对他持有本公司发起人自然人股93,604,000股的股票已被评估并将被拍卖并不知情,但他表示:

  1、同意用个人的存款、资产、股票替上市公司偿还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莲花路支行的银行借款。

  2、如果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莲花路支行通过深圳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法办理,他本人愿意协助。

  3、根据《规定》第七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冻结的股权价值不得超过股权持有人或所有权人的债务总额。股权价值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最近期报表每股资产净值计算。”公司2005年末每股净资产为2.24元,按此《规定》深圳中院最多只能冻结36,000,000股,但实际却冻结了93,604,000股,远远超出《规定》标准。

  根据《规定》第九条“拍卖股权之前,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选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和债务人提出候选评估机构,以抽签方式决定。”大股东王淑贤在此之前并不知晓已经聘请了评估机构并且已经出具了评估报告。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莲花路支行通过深圳中院未按《规定》超标查封并且单方面聘请评估师进行评估,大股东王淑贤将依法提出异议。

  4、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莲花路支行通过深圳中院除扣押大股东王淑贤个人持有的9360.4万股股票外,同时还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时装公司75%股权,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兴业造纸54%股权,查封了时装公司持有的阪禾织物20%股权,总价值近20亿元,其查封严重出超标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5、深圳中院如果不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而强行划转和拍卖,大股东王淑贤表示无法抗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诉讼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因公司目前还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支持,也没有其他新的融资途径,因此资金状况依然特别紧张,只能维持纺纱和服装的基本生产。造纸在目前情况下,仅凭自己能力,实现全部恢复达产有极大困难,需取得外力支持,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德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1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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