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华侨城(000069)公布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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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9:4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6年7月11日,新浪财经网站转载了《东方早报》记者编写题为《华侨城(资讯 行
二、澄清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有关规定,董事会澄清如下: (一)经本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上海华侨城旅游项目。(详见公司2005-41、48号公告及2006-013号公告) (二)上海华侨城旅游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国家旅游度假区核心区,林荫大道东侧,沈砖公路北侧,占地面积约2500亩。目前,该项目的各项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6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0%;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5%;华侨城集团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计2006年-2008年需投入资金约为27.25亿元,将可通过股东借款和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四)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