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都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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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9: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拟将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将在2006年7月21 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