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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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9: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前三大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总公司、永安市财政局及
1、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7月29日(星期六)之前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2006年7月31日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