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鹅A股改方案调整的专项补充意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 01:1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专项补充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
自公司2006年6月19日公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以来,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与A股广大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在尊重流通A股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权衡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了进一步的让步,增加了对流通A股股东对价安排的数量,送股数量增加到1,800万股(原方案为1,584万股),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的股份相应提高到2.5股(原方案为2.2股)。 我们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A股股东的尊重,更有利于保护流通A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内容。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专项补充意见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家骅 吕巍张爱民 2006年6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