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富华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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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 19:3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根据有关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局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7月1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