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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深泰:股权被冻结情况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0: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0034证券简称:*ST深泰公告编号:2006-23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被冻结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先后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公司将有关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公

  告如下:

  1、中国进出口银行诉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丰电子")、中国希格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公司")一案。

  (1)基本案情:1998年11月19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泰丰电子签订《出口卖辩证信贷借

  款合同》,由其向泰丰电子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1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由希格玛公司

  提供担保。到期后,泰丰电子尚欠8250万人及其利息未还,希格玛公司亦未履行担保责任。

  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还款。

  (2)判决及进展情况:经审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一中经初字第1764号

  《民事判决书》,并向泰丰电子及希格玛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至今未履行。2003年3月

  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院(2003)一中执字第241号《民事裁定书》,并于

  2006年4月12日发出(2003)一中执字第2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

  司持有的本公司定向法人境内股24891151股及红股、配股予以冻结。

  (3)备查文件: (2003)一中执字第241号《民事裁定书》;

  (2003)一中执字第2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2、霍海音贪污、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据上诉一案。

  (1)基本案情: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霍海音贪污、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

  融票据一案,于2003年9月26日宣判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经审理查明,本公司第三大股

  东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在我公司3050万元股份形成的权益系上诉人霍海音犯罪涉及的赃款。

  (2)判决及进展情况:2006年4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高刑终字第

  120号《刑事裁定书》,并发出(2003)高刑终字第1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深圳泰

  丰电子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公司的3050万元股份(该股份未办

  理变更登记手续),冻结期限自2006年5月9日至2006年11月8日止。

  (3)备查文件:(2003)高刑终字第120号《刑事裁定书》;

  (2003)高刑终字第1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诉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丰科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1)基本案情:2001年5月31日,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与泰丰电子签订《贷款合同》,

  约定其贷给泰丰电子美金166.1万元,期限1年,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到

  期后,泰丰电子未偿还货款,泰丰科技亦未履行担保责任。2002年6月,招商银行深圳蛇口支

  行将泰丰电子、泰丰科技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判令被告依法承担偿还责任。

  (2)判决及进展情况:2002年11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深中法经一

  初字第2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泰丰电子偿还原告蛇口招行美金1661000元及利息。泰丰

  电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4年9月17日,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粤高法执指字第116号指定执行决定书,将该案指定广东省河源市

  人民法院执行。

  2005年11月23日,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河中法执字第192-1号《民事

  裁定书》,并发出河中法执(2004)第1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

  司向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的我公司的股权中的57560789股。上述股权中的3050万

  股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现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积极协调

  相关法院将自身持有部分股权予以解冻。

  (3)备查文件:(2002)深中法经一初字第289号《民事判决书》;

  (2004)河中法执字第192-1号《民事裁定书》;

  河中法执(2004)第1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4、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82451941股,占本公司总股权的26.5%,其中

  57560789股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占本公司总股权的18.5%。以上股权的冻结对本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无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没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产生影响。

  5、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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