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安A: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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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0: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009证券简称:深宝安A 公告编号:2006-02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集团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就对深信泰丰11007.5万元的贷款担保事宜,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 处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 2、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债务重组情况概述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信泰 丰")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贷款3657.5万元、3800万元、2850万元、 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贷款本金合计11307.5万元,公司已于2004年11月代偿了 300万元,剩余或有债务为贷款本金11007.5万元及相关利息。上述债权均已由工行提起诉讼 和强制执行。 2005年7月12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与工行签订了《 债权转让协议》,获得了上述债权。 2006年6月6日,公司董事局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 处关于《债权转让协议》执行达成和解协议条款,并已授权公司执行总裁陈泰泉与东方资产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在和解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公司分四次向东方资产偿还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资 金。 2、履行完上述还款责任后,由东方资产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资产的查封、冻结等强制 措施,并免除公司对借款人深信泰丰未能偿还的剩余债务的连带担保还款责任。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根据国家规定, 以及与工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规定,东方资产取得了对深信泰丰欠付的贷款本金 11007.5万元及相关利息的债权,成为上述债权的新债权人和强制执行申请人。 三、以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由于公司已于2004年对以上或有负债计提了11066万元的预计负债,当该和解协议执行完 毕后,公司将冲回4066万元的预计负债,增加公司净资产4066万元。同时,公司被查封、冻 结的资产将会解除,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公司对深信泰丰的剩余担保数量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对深信泰丰的贷款担保本金为16669.5万元。公司没有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执行和解协议书; 2、董事局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