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南电(000037)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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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1: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深圳月亮湾油料港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妈湾港#0泊位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毕建新 经营范围:装卸、储存、供应石油产品(产品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后才能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管理正常,拥有码头及相应的油品卸货设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码头卸油服务的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定价,并参照了周边码头同类服务的收费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深圳南山热电厂为燃油发电企业,目前,发电使用的燃料油通过油轮运送,需要油料码头卸载油品,油料港务拥有的卸油码头位于该电厂附近,且有输油管线通往该电厂相应输油设施,经过协商,公司于2004年底与油料港务签署了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与关联方的该交易行为,有利于及时保证该电厂的正常生产用油,与此同时,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辅助系统。在该合同的签订中,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此类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与油料港务签署了《使用卸油码头合同》,有效期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期内,公司使用油料港务提供的妈湾港区零号泊位月亮湾油料码头(壹万吨级,长190米)靠泊油轮、输送油品。具体卸油费的收费标准为轻油20元/吨,重油24元/吨,其中:轻、重油年卸油量超过10万吨至15万吨间,每增加1万吨,卸油费每吨优惠1元;超过15万吨的部分,每增加1万吨,卸油费每吨优惠0.5元,最低则不低于14元/吨的价格(以上金额均为人民币)。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占军、黄速建、周成新、徐景安、于秀峰认为:公司2005年与油料港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油料港务2006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金额合理,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使用卸油码头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